文物保护
《重庆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对标对表国家规划,坚持以高的站位和标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突出我市工作亮点重点和薄弱环节,在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方面提出具有重庆特点的保护利用措施和项目,着力让文物活在当下、服务当代,讲好重庆故事。
经综合评估研判,在“十三五”时期实现文物工作“底数全摸清、整体上水平、特色创品牌”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时期发展趋势,提出“五个一流”的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一流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全国一流的石窟寺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全国一流的考古研究阐释体系、全国一流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全国一流的文物旅游融合发展体系,并围绕资源管理、文物安全、科技创新、改革创新、博物馆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六个方面明确定量指标。同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
在体现重庆特色的10项任务中,吸纳中、市部署的重大工程项目,设立10个重大项目专栏、共32个项目。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实施三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即以红岩革命文物为重点的革命文物、以大足石刻为重点的石窟寺、以三峡文物为重点的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建设红岩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川渝石窟国家遗址公园、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及推进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世界知名研究院。二是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落户我市的全国唯一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三峡博物馆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示范引领,以市级科研平台为支撑,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应用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提升文物科技保护展示水平。三是加强文物活化利用。以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为前提,提升考古工作能力和科技考古水平,统筹“两江四岸”文物、巴渝古建筑等城乡文物保护,协同推进川渝文物合作,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文物机构、文物和考古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激发文物人才创新活力。
答:2022年6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其第七条第四款“红色资源调查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定,市政府制定了《办法》。
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应坚持尊重历史、价值优先、科学评估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历史进程中产生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会议旧址、重要人物故(旧)居、重要事件发生地和纪念设施、体现新中国重大成就的代表性设施等不可移动资源。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实物、口述历史记录、回忆记录声像资料等可移动资源。三是反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重要文学艺术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其他需要调查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