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文明、卫生、园林等城市(城区、城镇)相关创建活动的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