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乡村振兴

一图读懂《关于重庆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30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09-04 11:59
发布时间:2023-09-04 11:59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近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加强政策协同、强化评估宣传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各金融机构要对标对表重庆市“四千行动”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等领域信贷投放,持续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种业发展、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融资保障,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对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发展、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挥“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渝惠融”平台作用,拓宽涉农主体线上融资渠道。高标准推进“1+5+N”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港湾、“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建立货币信贷联络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服务”机制,增强基层信贷服务功能。持续梳理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清单,推进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对接。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发挥贷、债、股资金合力,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创新“再贷款+”“再贴现+”产品,加强“政担银保企户”联动,充分运用好财政风险补偿、贴息贴费、奖励补助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政与信贷、保险、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强化统计监测、考核评估和宣传推广,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具体有哪30条措施?

一图读懂《关于重庆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30条政策措施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