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从党政干部责任划分、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督考核等方面落实了对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办法》有什么主要内容?又有哪些创新之处?
8月23日,重庆市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来看详细解读→
1. 什么是林长制?
林长制是指在行政区域或特定生态区域内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等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办法》通过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林长工作体系,确保从上到下的管理和责任落实,形成覆盖全市的林业资源保护网。
2. 为什么要制定《重庆市林长制办法》?
《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林长制的改革成果,落实党政干部在林业资源保护中的责任。通过《办法》,重庆市将林长制从政策实践上升为法治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3.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监督考核机制?
《办法》共20条,涵盖了从责任体系的构建到具体操作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四级林长体系,也就是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林长分层负责,确保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另外,工作机制的健全,包括设立林长会议、定期工作报告、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林长+”模式,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
在监督考核机制方面,规定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于未能履职的林长,将按规定进行提醒、约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4.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有哪些创新之处?
《办法》在全国首创了多项举措,如在中心城区“四山”设立市级林长,将国有林场纳入区县林长制管理等。同时,《办法》还强调了智慧林长的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林业资源管理的效率与精准度,推动林长制工作迈向“智慧管理”新时代。
《办法》还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如捐资、志愿服务等。同时,《办法》要求各级林长办定期公开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度,共同推动生态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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