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第一批川渝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实施清单》。2022年年底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等20项证书可实现川渝两地互认。
具体来看,在川渝两地各级公证机构申办机动车驾驶证公证时,可通过“交管12123”移动端亮证实现两地互认。
在四川全省和重庆全市范围内,到司法行政部门办理业务,通过“天府通办”APP、“渝快办”APP展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两地互认。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服务时,申请人通过“四川人社”APP、“天府通办”APP、“重庆人社”APP、“渝快办”APP亮证申请,两地互认;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就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同样互认。
川渝两省市各级各部门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加快相关证照在本地区应用推广,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使用,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拓展应用场景及试点范围,尤其在试点地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做好协调工作和相应技术支持,收集电子证照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核验证照落地实效,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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