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是党中央赋予重庆的重大使命和任务,也是重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途径。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行动计划,召开了开放大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
“十三五”时期,重庆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开发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作出了新贡献。统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铁公水空四种方式的开放通道体系基本形成,集聚全市8成外贸和6成外商直接投资的开放平台体系更加健全。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重庆货物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2.6万亿元,年均增长7.1%;实际利用外资每年均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上。开放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有力支撑全市开放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加速推进,外国驻渝领事机构达12家,国际友好城市达49个,友好交流城市达110个。重庆形成了推动对外开放的高度共识,形成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系列平台、载体和抓手,形成了浓厚的开放氛围,为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创了崭新局面。
未来5至15年,是重庆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制定《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坚定不移推动重庆全方位开放,对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编制过程
市委、市政府2019年部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组建专班全力推进,历时近两年,完成了《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开放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规划》中落地见效。坚持开门问策,面向社会开展“十四五”规划问计于民活动,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确保规划编制科学性、实效性。《规划》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十四五”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思路目标
《规划》着眼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出持续实施开放通道拓展、开放平台提升、开放口岸完善、开放主体培育、开放环境优化“五大行动”,着力强化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支撑,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提高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整体经济效率,打造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这是紧扣新时代对外开放新形势、新要求提出的,是“十四五”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基本路径。
《规划》立足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发展阶段,提出到2025年,内陆开放高地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到2035年,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围绕开放通道和平台、开放型经济、国际化水平、共建“一带一路”,共设置15项“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其中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9000亿元。
(二)“十四五”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主要任务
一是拓展开放通道体系。统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拓展中欧班列(成渝)号功能和网络体系,优化畅通长江黄金水道,挖掘渝满俄国际铁路班列潜能,推动开放通道互联互通。着力提高通道物流枢纽节点衔接水平,加快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际信息枢纽,增强重庆面向全球集散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能力,打造国际门户枢纽。
二是完善开放平台体系。统筹开放平台发展,优化开放平台布局,积极争取增设综保区、国家级高新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推动各类开放平台错位协同发展。提升战略平台开放能级,充分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等战略平台先行先试优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全市对外开放制高点。做高做新经开区、高新区等园区平台,做特做活口岸、保税监管场所等功能平台,做精做实智博会、西洽会等活动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行质量,形成聚合效应。
三是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全面扩大产业开放,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积极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质量和效益。繁荣内陆通道经济,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完善通道经济产业体系,做好“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文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壮大国际服务外包,建设全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做强一般贸易,做稳加工贸易,培育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数字化发展。培育壮大外向型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
四是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优化对外开放制度设计。深入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公平竞争规则制度,加快推进标准的国际化。创新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在推进国际合作中开展陆上贸易、数字贸易、离岸贸易等贸易规则探索和创新,顺应全球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
五是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拓展国际交往朋友圈,深化科技、人文、教育、体育等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中央商务区、寸滩国际新城等国际消费集聚区,引导集聚国际消费资源,提升国际化消费品质,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提升国际化生活服务功能,推进国际化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服务便利化发展,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国际化现代城市。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国际化政务服务水平和法治化水平。
六是推动区域协同开放。优化全市开放空间布局,全面提升主城都市区开放能级,提高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开放水平,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开放协作,不断建立完善协同开放体制机制,推动共建对外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联动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协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强化国内国际开放合作,促进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联动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合作,打造联结国内国际的战略性枢纽。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全面保障《规划》做深做实。强化项目保障,策划一批重大项目,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健全开放政策体系,优化改进支持政策,提高政策供给有效性。培养国际化人才队伍,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开放领域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模式。健全对外开放领域风险预测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等机制,积极稳妥化解风险。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中欧班列(成渝)号:是由重庆和成都共同创立的全新中欧班列品牌,也是全国首个两地合作开行的中欧班列品牌,它翻开了中欧班列发展新篇章,也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RCEP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根据RCEP的规定,协议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
(三)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四)制度型开放:是指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是对新一轮高标准化的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和完善具有引领作用的先进制度安排。
(五)内外贸一体化:是指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实现内外贸管理制度的统一,提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五、核心条款和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内容: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领域,以推动运输、数据、资金、人员流动便利为方向,持续扩大物流、金融、科技、教育、医疗、电信、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解读:
问:重庆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2021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重庆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并同意《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聚焦打造内陆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行区这一目标,围绕科技服务、商业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电力服务、电信服务等7个领域,支持重庆开展86项改革任务,部分任务是首次在渝实施、首次在中西部甚至全国突破的创新政策。例如,在科技服务领域,首次在重庆允许科研人员获得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在商业服务领域,提出立足重庆解放碑步行街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优化进口货物分送集报的贸易便利化流程,这将大幅降低企业进口商品的成本。
核心条款2:
标题:与四川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
内容:共同争取两地已有政策共用共享,积极开展川渝自贸试验区联动试验、对比试验、互补试验,探索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制度创新成果。
解读:
问:川渝共建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主要从哪些领域开展合作?
答: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将建立协同机制,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共同在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联动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合力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共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协同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典范。
核心条款3:
标题:做大做强西部陆海新通道
内容:完善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功能,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区域服务功能。健全省际协商联席制度,深化通道沿线省区市协作,促进通道国际合作,持续扩大通道覆盖面。完善“一主两辅多节点”枢纽体系,加快推进铁路、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主通道干线运输能力。
解读:
问:重庆如何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组织中心的作用?
答:2019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着力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重庆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的区域优势,建设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履行好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组织中心职能职责,协助推进跨区域的运输通道运营组织,搭建跨国跨区域交流合作平台,扎实推进重大事项,协调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提升通道运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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