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30日正式印发,对新闻发布内容、形式、机构、新闻发言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有哪些重点内容?就此,4月20日,记者专访了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
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新闻发布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建设”的部署。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2020年11月,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81次(扩大)会议要求研究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
为此,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启动了《办法》起草工作。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及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做法,认真梳理我市相关制度文件,广泛听取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在经过合法性审核并报经五届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明确新闻发布内容、形式、机构、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等
问:《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全文5400余字,包括四部分,共七章二十二条。第一部分为总则,即第一章,明确了新闻发布概念、遵循原则等。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包括第二章至第五章,明确了新闻发布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突发事件、重要预警、重大活动等信息;明确了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专访和书面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座谈会和记者招待会、线上线下答问;明确了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明确了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包括归口联动、舆情研判、主动发布、应急发布、专家解读、媒体联络、风险管控、工作评估等八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要求。第三部分为监督保障,即第六章。第四部分为附则,即第七章,明确了生效日期等。
《办法》有三大特点:制度化、常态化、社群化
问:《办法》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制度化。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政策性规章。二是常态化。在过去的自主新闻发布会工作基础上,提出了八项工作机制来推动新闻发布常态化建设。比如,“主动发布机制”就对市级部门、区县的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常态化数量要求。三是社群化。致力于让好政策上得云间、下得基层,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培养公众通过政府新闻发布活动获取权威信息的生活习惯。比如,提出了“线上线下答问”这一发布形式,通过线上线下与社会公众点对点、面对面沟通交流,让发言人直接面对市民开展发布工作,这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权威声音在基层的到达率、知晓度、覆盖面,也能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发布工作实践中提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能力。
今年线下组织100场“发言人来了”发布活动
问:刚才提到《办法》将推动新闻发布社群化建设,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线上,通过市政府网互联网+督查、“重庆发布”公众号、重庆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线下,组织开展“发言人来了”发布活动,组织新闻发言人、政策制定者、执行者,送政策送服务,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校区,与社会公众面对面,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接受问询,沟通交流。2020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探索性地组织了“发言人来了”活动,受到社会积极评价,在“重庆发布”抖音号上,一位基层公安民警的答问视频播放量超过了700万次。今年,还将继续组织开展百场活动。
市长、副市长每年参加1次以上新闻发布活动
问:《办法》对开展新闻发布活动有哪些刚性要求?
答:《办法》的刚性要求不少,在这里强调一点,即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责任的要求。明确“市长、副市长每年参加1次以上新闻发布活动”。对区县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市级部门及其“一把手”、新闻发言人,明确行政机关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新闻发布会;“一把手”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至少1次通过其他形式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言人每年参加2次以上新闻发布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
问:下一步对《办法》的贯彻落实有什么要求?
答:《办法》印发后,关键在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宣传解读。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引导等方式,做好《办法》解读。三是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新闻发布平台和后勤保障建设,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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