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5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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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以下简称“激励措施”),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激励措施”出台背景

受今年疫情影响,汽车产业下行压力加大,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影响较为突出,新能源汽车销售由于受市场、成本和消费者接受度等因素的影响,降幅进一步加大。加之今年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提高到12%,将进一步促使企业提高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为助力企业发展,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经济信息委在前期政策储备、企业调研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研究提出加强私人领域、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进一步优化使用环境等针对性措施。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9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激励措施”主要内容

“激励措施”共分3部分:第1部分为工作思路与发展目标;第2部分为重点任务;第3部分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关于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市级部门以及相关区县的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费用财政奖补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充(换)电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其它部门牵头落实通行便利、停车优惠等支持政策。

(二)关于发展目标。提出了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在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三)关于重点任务。“激励措施”提出的重点任务有3项,共12条,具体为:一是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由市财政及生产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给予生产企业促销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二是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主要从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公交车、微循环公交车和物流车7大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三是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主要从停车和通行便利、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和加强宣传交流4个方面开展工作。

(四)关于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推广、加强督促推进等4条具体措施,全力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三、施行时间

“激励措施”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