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实施“巴渝新消费”八项行动,加快打造富有巴渝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经过3—5年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商旅文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领先企业,打造一批国际消费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5万亿元以上,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达4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1.集聚优质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商业投资商、商业运营商、国际贸易品牌企业、全球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支持在渝设立采购、营销、结算、物流等总部机构。支持商贸服务及文旅、教育、体育、健康服务企业加快创新转型,打造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2.集聚优质消费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品牌经济,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渝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增加高品质商品进口,打造西部进口高地和世界消费品超市。推进农业、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工程,加强老字号传承振兴,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渝货精品”“重庆好礼”“渝见美品”。
3.做靓“重庆美食”品牌。优化“渝菜”菜品体系,丰富重庆火锅品牌内涵,挖掘重庆小面传统技艺,提升江湖菜系列菜品,促进“重庆美食”消费提质扩容。举办名企、名店、名师、名菜主题宣传活动,提升“重庆美食”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4.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同国际接轨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定期发布优质服务企业、店铺榜单。加强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实训中心,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5.大力发展新零售。支持实体商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智慧餐厅,打造新消费体验馆、示范店。支持企业在商圈、社区、车站、写字楼、旅游景区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鼓励企业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发展O2O模式,拓展线上消费市场。
6.培育发展新服务。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视频终端用户覆盖面。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在线文娱、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提升服务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鼓励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
7.创新发展新平台。健全“互联网+服务”公共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融合发展。鼓励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服务类平台发展。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打造流通创新融合、产销精准衔接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建设一批重点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
(三)实施绿色健康行动。
8.推动绿色发展。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对场地环境和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化生产经营,逐步限制和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组织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
9.促进绿色智能消费。鼓励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企业开展汽车下乡,鼓励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载重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或使用环保产品。
(四)实施市场细分行动。
10.创新定制消费。引导企业针对消费群体特征,发展时尚精品、特色餐饮、旅游康养、医疗健康等定制服务。支持重庆漆艺、荣昌夏布、纸竹工艺、铜梁龙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工艺品同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发展高级定制服务。
11.提振假日消费。推出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国有景区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引导旅行社开发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房车游、研学游等新型产品,推出温泉、游轮、徒步、自驾等特色化、品质化“旅游+”产品。布局建设自驾游营地和野外露营地。
12.升级公共消费。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发展“互联网+体育消费”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带动体育消费。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养老、托育、家政、康养等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
(五)实施国际拓展行动。
13.培育引进国际展会赛事。提升智博会、西洽会、西旅会等现有展会规模层级,引进知名国际国内展会。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等赛事影响力,筹备办好亚足联亚洲杯。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和顶级单项赛事。
14.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以“爱尚重庆”为主题,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提升不夜重庆生活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消费主题活动。引进举办重庆国际设计周,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
15.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外向型服务出口集聚区。引导餐饮、旅游、影视文化等企业走出去,扩大重庆文化和品牌在外影响力。
(六)实施场景优化行动。
16.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围绕“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和长嘉汇大景区建设,统筹提升中央商务区整体风貌和产业能级,建设解放碑—朝天门步行大道,串联国金中心—大剧院商业轴线,打造南滨路—广阳岛国际黄金旅游带。规划建设寸滩国际新城,打造以邮轮母港为核心,集“船、港、城、游、购、娱”一体的国际消费集聚区。
17.打造高品质商圈。加快推进解放碑、观音桥、杨家坪、三峡广场、南坪等重点商圈提档升级,培育一批新兴商圈,打造示范步行街、商圈。推进区县城市核心商圈升级改造,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区县消费中心。
18.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核心区、示范区、集聚区和特色夜市街区。统筹规划打造一批商业文创名街、特色艺术街区。鼓励发展以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云端经济”“江岸经济”,打造山水特色新兴消费场景。
19.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围绕山城人文、非遗文化、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生态资源等,升级打造一批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街(镇)和特色康养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美食,融合重庆美食文化,打造特色美食街区。
(七)实施流通顺畅行动。
20.提升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能级。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加快建设航空货运基地,拓展客货中转业务。建设国际货运中心,拓展中欧班列(渝新欧)功能,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水平。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和海外仓建设,引育一批国际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体系。
21.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设施,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立仓储配送中心、前置仓。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
(八)实施普惠共享行动。
22.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街道)布点,鼓励建设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行动,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
23.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商超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消费帮扶专区、专柜。完善配套设施,把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试点示范和专项考核,完善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促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静态交通组织,在各大商圈周边道路合理增加分时段分区域停车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放宽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对新能源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深化协同监管,促进直播电商和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
(三)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和闲置楼宇,建设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快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
(四)优化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商务、文旅、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支持力度。争取免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离境提货点。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加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规范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居民绿色智能产品和家装消费等大宗消费、新型消费的信贷支持。
(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就业。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适时提高劳模疗休养标准。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
(七)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定期发布品牌连锁便利店、新零售示范企业、优质服务企消费新场景、新品牌名录。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宣传推广“巴渝新消费”,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升级。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
重 点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
1 |
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
集聚优质市场主体 |
市招商投资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各区县政府 |
2 |
集聚优质消费品牌 |
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县政府 | |
3 |
做靓“重庆美食”品牌 |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政府 | |
4 |
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各区县政府 | |
5 |
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
大力发展新零售 |
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6 |
培育发展新服务 |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 |
7 |
创新发展新平台 |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各区县 | |
8 |
实施绿色健康行动 |
推动绿色发展 |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
9 |
促进绿色智能消费 |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 |
10 |
实施市场细分行动 |
创新定制消费 |
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11 |
提振假日消费 |
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 |
12 |
升级公共消费 |
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药监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政府 | |
13 |
实施国际拓展行动 |
培育引进国际展会赛事 |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
14 |
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 |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 |
15 |
完善国际营销网络 |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 | |
16 |
实施场景优化行动 |
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财政局等,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
17 |
打造高品质商圈 |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
18 |
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 |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 |
19 |
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 |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
20 |
实施流通顺畅行动 |
提升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能级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重庆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
21 |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22 |
实施普惠共享行动 |
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 |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23 |
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 |
市商务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 |
24 |
加强组织领导 |
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25 |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
26 |
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 |
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27 |
优化财税支持政策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 |
28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 | |
29 |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各区县政府 | |
30 |
加强宣传推广 |
市统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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