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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02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21〕32号 发布日期 2021-07-07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58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成文日期 : 2021-07-02
发布日期 : 2021-07-07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21〕3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渝府〔2021〕32号


市文化旅游委:

你委《关于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文旅文〔2021〕1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精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

(二)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蔡允革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汪夔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旗  市文化旅游委主任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重庆海关、重庆警备区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委(市文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旅游委分管文物安全工作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