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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05 主题分类 地质;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3-13 发布日期 2021-04-01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府办〔2021〕5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05
主题分类 : 地质;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03-13
发布日期 : 2021-04-01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府办〔2021〕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

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2021〕5号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两江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

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城市内涝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重庆考察时的指示要求,按照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在重庆市中心城区394公里“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开展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试点,探索城市防洪排涝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城市内涝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功能完善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伴、人水和谐,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突出安全标准的刚性、空间利用的弹性、城市运行的韧性,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排涝问题,抓实抓好重大民生工程,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区域流域与城市、新区与老城,兼顾功能与形态,协调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协调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注重制定治本之策,注重治理综合效益,完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市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工作。

——坚持缓急有序、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优先安排防洪排涝薄弱区域项目建设,优先安排交通、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建设,协调衔接好近期与远期关系。

二、试点目标

按照“1年补急需、2年强弱项、5年成示范”的要求,明确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推进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扭转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不协调的局面。

到2021年底,初步完成“两江四岸”朝天门、磁器口、海棠烟雨公园等沿江重点受灾地段、洪涝灾害防御薄弱区域的灾后基础设施重建、房屋抗灾能力提升工作,初步建立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协调运行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防洪排涝设施补短板工作,有序推进滨江护岸生态修复、滨江路网体系完善、沿江房屋建筑分类改造等任务,确保洪汛期无重大人员伤亡、经济受损少、交通不瘫痪、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能够有效应对百年一遇洪水位下的洪涝灾害,滨江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各类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及房屋防洪抗灾能力显著提升,人水相依、城水相伴、江岸共存、山水相映的山、水、城、人和谐共生格局初步建立。在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管理机制、技术标准、开发模式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主要任务

在“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开展统筹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试点工作。创新满足城市防洪排涝要求的城市建设模式,在工作机制、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开发模式、综合管理等方面加强统筹,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沿江建筑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落实城市滨水公共空间“分级设防、雨旱两宜、水进人退、水退人进”的弹性利用方式,推动清理整治侵占河道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善应对洪涝灾害的韧性城市管理策略,实现防洪排涝、生态保护、人居环境、传统风貌、历史文化、应急调度等功能多元复合,将“两江四岸”建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一)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

针对相关规划不衔接、技术标准不统一、开发建设缺乏统筹、管理协调不顺畅等问题,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相关专项规划、整合技术标准、创新开发模式、探索市场化运营维护和综合执法机制等措施,实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统筹。

1.搭建协同管理平台。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部门协作联动、属地政府落地实施的统筹组织方式,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统筹,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协调各部门做好岸上岸下、堤内堤外、地上地下等建设项目审批,提高效率。

2.编制综合建设规划。尊重自然山水格局,编制“两江四岸”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综合建设规划,整合沿江地区的空间布局、用地功能、传统风貌,统筹防洪排涝、市政交通、港口码头、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强化各类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在定性、定量、定形、定界、定策上的衔接,制定建设计划,安排建设时序,指导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和实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流域防洪规划、河湖岸线规划等衔接一致。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建设项目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各类建设项目实施的技术和管理统筹。

3.整合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两江四岸”地方立法工作,统筹城市防洪排涝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整合防洪、排涝、生态、交通、人文、风貌等领域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适用技术,出台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技术导则(指南)。

4.创新综合开发模式。在统筹使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资金的基础上,整合、盘活各类资源,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形成可持续的城市综合开发模式。

5.探索市场化运营维护机制。把“两江四岸”沿江地区水上水下、岸上岸下作为一个整体,积极在生态保护修复和各类设施运营维护中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沿江地区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维护,提升运营维护效率和服务品质。

6.探索沿江区域综合执法。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在“两江四岸”沿江地区实施综合执法,由属地政府委托滨江管理机构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水利、生态环境等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执法效果。

(二)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

针对沿江防洪设施存在短板、市政设施抵御洪灾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城市建设和沿江设施补短板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加固补齐沿江防洪设施,整治排水防涝设施,恢复和完善城市供水、园林绿化、污水、环卫、电力、燃气、通信等设施,统筹城市防洪排涝与生命线工程建设,体现绿色化、智能化,增强沿江设施防洪抗灾能力。

7.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加强城市雨水利用设施建设,将雨水纳入城市水资源配置,雨季蓄水、旱季用水。推广城市透水铺装,建设雨水下渗设施。

8.加固补齐防洪设施。摸排沿江防洪设施损毁情况,整治加固受损堤防护岸。结合岸线治理提升、沿江房屋建筑隐患整治,探索采用升降式、折叠式、移动式防洪墙等微升堤措施,补齐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短板。

9.整治排水防涝设施。精细化排查沿江排水管网,清理淤积管涵,修复破损管道。优先改造沿江存在倒灌风险的雨水排口,改扩建过流能力不足的雨水管网。排查沿江下穿道、隧道涵洞、低洼建筑与小区等易涝风险区,系统推进易涝区域整治。

10.改造完善供水设施。加固或迁建地势较低取水泵房,对易受洪水影响的沿江水厂实施关停或改造。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修缮供水配套设施。优化供水分区,增设互联互通主干管网,形成水源互补、系统完备的供水网络,确保沿江地区供水安全。

11.迁改提升污水设施。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修复沿江受损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采取增设防洪挡墙、迁建配电设施等综合措施,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防洪能力。实施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迁改受损风险较高的滨江截污干管,保障污水系统安全运行。

12.整修完善环卫设施。维修或更换垃圾箱、公厕等受损环卫设施,迁建易受洪水影响的环卫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车、冲洗车、扫路车、吸粪车和吊装机等环卫设备,满足河面清漂、道路保洁、灾后清污清淤等应急需求。

13.恢复迁建能源设施。修复更换受损燃气、电力设备及线路,迁改警戒水位以下的主干燃气管线、电力管线及附属设施。通过调整气源及电源接入点、迁移燃气调压设施及配电房、增设应急气源及电源等措施,提高沿江地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4.提标改造照明及通信设施。恢复改造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受损通信设施及线路,推动迁改警戒水位以下的主干通信线路及重要通信设施,实施通信机房、基站等通信设施的防洪提标改造或迁建,建设备份线路或保护环路。加强通信备品备件及应急物资储备,提高通信网络应急能力,确保通信网络运行平稳。

(三)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

针对行洪通道不畅、公共空间洪水适应性不足、沿江建筑受灾严重等问题,推进行洪通道清理、公共空间优化、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沿江建筑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探索沿江公共空间弹性利用方式,重现“水清、岸绿、景美、城优”的滨江环境。

15.保障行洪通道通畅。加强流域清淤扩容整治,开展沿江河道管理范围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警戒水位以下违法违规建设及已不适宜城市发展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临时商业设施,应清尽清、能清速清,退出被侵占的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结合“两江四岸”综合治理提出整改措施。预控河道两侧绿地通廊,严格落实沿江新建建筑后退红线的要求,增加绿化厚度。搬迁重大隐患设施,推进停泊船舶专项治理,开展货运码头搬迁置换和转型升级工作。结合岸线用地功能的调整,逐步搬迁沿江低洼处的仓储物流、批发市场、客货运站等人流物资集聚场地。

16.优化滨江公共空间。实施消落带生态修复,结合防洪排涝、稳定库岸工程,分类整治沿江护岸,恢复岸线生态功能。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重塑韧性公共空间,贯通滨江休闲步道,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季节性水位变化营造不同的空间体验。保护修复沿江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受洪水影响的沿江历史建筑、工业遗存、古城墙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修复工作。

17.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围绕构建“梯级滞蓄、溪水常流、自然补给”河湖连通系统的要求,推进长江、嘉陵江沿江次级河流“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大力削减城市水体污染进入“两江四岸”;加强次级河流入江口驳岸生态修复,搭建河道绿地与消落区之间的“生态桥”,完善河流生态系统。

18.整治沿江建筑安全隐患。对不同受灾程度的老旧小区提出分类改造措施,受损严重且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拆除。受淹但无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通过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的方式进行排危加固,解除安全隐患。完善沿江其他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配套,开展社区雨污分流源头改造,更新完善水、电、气、讯、消防、防洪涝、安全疏散等设施设备,探索适应汛期的备用设备系统,提高房屋抗洪能力和水平。

(四)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

针对洪涝灾害期间部分沿江道路通行受阻、腹地城市交通支撑不足等问题,优化沿江区域交通组织,推动沿江轨道成环成网,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慢行交通设施,构建多方式、多路径的交通网络系统,提升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

19.实施交通设施安全加固。修复沿江道路受损路面、绿化及附属设施,消除沿江道路塌陷隐患。全面开展跨江桥梁安全检测、加固改造及品质提升工作,建成桥梁日常运营健康监测系统,修复桥梁防撞护栏、支座系统等,提升桥梁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沿江隧道的除险加固,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20.提升慢行交通纵向疏解能力。根据沿江地区集散需求,完善沿江区域步道网络系统,打通滨江与腹地的纵向联系通道,推进连接腹地的街巷步道、山林步道等山城步道和人行天桥建设,改善步道配套设施品质,增强沿江区域步行疏解能力。

21.构建沿江特色公交系统。提升沿江区域公交服务水平,优化公交停靠站点、完善站点配套服务设施。结合过江通勤交通需求,完善两江水上交通系统,启动水上巴士、过江索道等特色交通研究,提高多种公交方式之间的换乘效率,提升公交与滨江公共空间的串联水平,形成两江特色交通系统。

22.完善滨江区域路网体系。优化城市主干路网体系,重点加快与沿江地区相连的跨江通道及区域分流通道建设,加强滨江路与跨江桥梁的连接,提高沿江区域道路集散能力,优化现有滨江路交通组织和路内停车设置,推进滨江路由交通功能向服务功能转变,保证应急抢险交通需求和城市交通通勤需求。

23.推动沿江轨道成环成网。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大运量、网络化运营的特点,加快沿江、跨江轨道线路建设,融入中心城区轨道线网,增强“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轨道环线疏解能力,推动轨道交通与防洪工程、沿线建筑物的地下空间结构一体化设计。实施运营轨道线路技术改造和提质增效,推进轨道站点疏散通道和接驳系统建设,增强沿江地区轨道交通应急服务效能。

(五)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

针对防洪排涝应急、洪水调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优化完善软硬件设施,统筹流域供水调度,提升洪涝灾害应急调度能力建设。

24.完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优化完善涵盖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灾后处理等内容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灾后恢复方案等方面内容,指导各级各部门组织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

25.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实施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恢复、改造“两江四岸”范围内水文监测站,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应急处置硬件建设,配齐橡皮艇、应急泵车等防洪排涝应急设备;加大防洪排涝物资储备力度,增加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优化调整储备仓库布局,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6.统筹协调流域防洪调度。加强与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及四川省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跨省河流水雨工情信息共享,推动建立流域联防联控联调机制,充分挖掘长江、嘉陵江上游梯级水库拦洪削峰潜力,提升洪水调度管理水平,降低防洪压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在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强化市区联动,由“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政府,建立高效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试点工作。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的有关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原则、试点目标和主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灾后重建试点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指导实施责任,确保试点任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支持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督促指导重庆市推进试点建设;由市水利局协调水利部支持在安排三峡后续扶持资金方面对沿江岸线生态化改造项目予以倾斜,并支持试点项目加快办理涉及长江、嘉陵江的相关涉河审批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将试点工作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指导加大试点项目推进力度,结合现有中央预算内资金渠道给予支持;由市财政局协调财政部指导重庆市用好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专项资金、中央预备费等资金渠道,统筹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安排专项债券用于试点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市交通局协调交通部支持沿江码头、船舶搬迁置换和项目通航审批工作。

(三)加强资金筹措。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要加大试点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生态修复治理、交通、水利等方面中央资金的“一钱多用”机制,整合专项资金用于试点项目建设,发挥综合效益。要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试点项目建设,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试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四)严格督办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要各司其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涉水试点项目要根据有关规划,深化前期论证,具备条件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试点项目用地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要加强试点工作各项政策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强化对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灾后重建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和督导。

(五)做好总结评估。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跟踪评估和督促落实机制,严格督促检查,跟踪分析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要及时研究试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形成有效的改革创新模式和典型做法,为试点经验的推广奠定基础。


附件:1﹒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分工表

      2﹒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附件1

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分工表

任务名称

序号

子        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

(一)搭建协同管理平台

1

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协调各部门做好试点建设项目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二)编制综合建设规划

2

编制“两江四岸”地区的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综合建设规划,统筹防洪排涝、市政交通、港口码头、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3

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建设项目集中管理平台,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和管理统筹。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

(三)整合法规和技术标准

4

开展“两江四岸”地方立法工作,统筹城市防洪排涝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5

整合相关标准规范,出台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技术导则(指南)。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

市级有关部门

(四)创新综合开发模式

6

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形成可持续的城市综合开发模式。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五)探索市场化运营维护机制

7

整体考虑生态保护修复和各类设施运营维护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沿江地区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维护。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六)探索沿江区域综合执法

8

探索在沿江地区实施综合执法,由属地政府委托滨江管理机构集中行使执法权力。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二、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9

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加强城市雨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广城市透水铺装,建设雨水下渗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八)加固补齐防洪设施

10

摸排沿江防洪设施损毁情况,整治加固受损堤防护岸。

市水利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11

采用微升堤措施,补齐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短板。

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九)整治排水防涝设施

12

精细化排查沿江排水管网,清理淤积管涵,修复破损管道。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13

改造沿江存在倒灌风险的雨水排口,改扩建过流能力不足的雨水管网。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14

排查沿江下穿道、隧道涵洞、低洼建筑与小区等易涝风险区,系统推进易涝区域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十)改造完善供水设施

15

加固或迁建地势较低取水泵房,对易受洪水影响的沿江水厂实施关停或改造。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投集团、市自来水公司

16

优化供水分区,增设互联互通主干管网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

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投集团、市自来水公司

(十一)修复迁改污水设施

17

修复沿江受损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增设防洪挡墙、迁建配电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18

实施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迁改受损风险较高的滨江截污干管。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十二)整修完善环卫设施

19

维修或更换垃圾箱、公厕等受损环卫设施,迁建易受洪水影响的环卫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环卫集团

20

配置垃圾车、冲洗车、扫路车、吸粪车和吊装机等环卫设备。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环卫集团

(十三)恢复迁建能源设施

21

修复更换受损燃气设备及线路,迁改警戒水位以下的主干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调整气源接入点、迁移燃气调压设施和增设应急气源。

市经济信息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重庆燃气集团

22

修复更换受损电力设备及线路,迁改警戒水位以下的电力管线及附属设施,对有条件的电源接入点进行调整。

市经济信息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电力公司

(十四)修复照明及通信设施

23

恢复改造受损照明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24

修复受损通信设施及线路,迁改警戒水位以下的主干通信线路及重要通信设施,实施通信机房、基站等通信设施的防洪提标改造或迁建,建设备份线路或保护环路。

市通信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重庆公司

三、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

(十五)保障行洪通道通畅

25

开展沿江河道管理范围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

市水利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26

清理整治设计洪水位以下违法违规建设及已不适宜城市发展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临时商业设施,预控河道两侧绿地通廊,严格落实沿江新建建筑后退红线的要求。

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27

搬迁重大隐患设施,推进停泊船舶专项治理,开展货运码头搬迁置换和转型升级工作。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28

结合岸线用地功能的调整,逐步搬迁沿江低洼处的仓储物流、批发市场、客货运站等人流物资集聚场地。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十六)优化滨江公共空间

29

实施消落带生态修复,分类整治沿江护岸;重塑韧性公共空间,贯通滨江休闲步道,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受洪水影响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修复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城投集团,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十七)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

30

推进长江、嘉陵江沿江次级河流“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实施次级河流入江口驳岸生态修复。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十八)整治沿江建筑安全隐患

31

受损严重且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拆除。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32

受淹但无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通过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的方式进行排危加固,解除安全隐患。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33

完善沿江其他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配套,开展社区雨污分流源头改造,更新完善水、电、气、讯、消防、防洪涝等设施设备。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四、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

(十九)实施交通设施安全加固

34

修复沿江道路受损路面、绿化及附属设施,消除沿江道路塌陷隐患。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5

加强沿江隧道的除险加固,开展跨江桥梁安全检测、加固改造及品质提升工作,建成桥梁日常运营健康监测系统,修复桥梁防撞护栏、支座系统。

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二十)提升慢行交通纵向疏解能力

36

完善沿江区域步道系统及配套设施,推进连接腹地的街巷步道、山林步道等山城步道和人行天桥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二十一)构建沿江特色公交系统

37

提升沿江区域公交服务水平,优化公交停靠站点、完善站点配套服务设施。

市交通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重庆交通开投集团

38

完善两江水上交通系统,启动水上巴士、过江索道等特色交通研究。

市交通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重庆交通开投集团

(二十二)完善滨江区域路网体系

39

加快与沿江地区相连的跨江通道及区域分流通道建设,提升滨江地区综合交通优化及疏解能力。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二十三)推动沿江轨道成环成网

40

加快沿江、跨江轨道线路建设,融入中心城区轨道线网,实施运营轨道线路技术改造和提质增效,推进轨道站点疏散通道和接驳系统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

五、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

(二十四)完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41

优化完善涵盖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灾后处理等内容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市应急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五)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42

实施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恢复、改造“两江四岸”范围内水文监测站。

市水利局

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43

加强应急处置硬件建设,配齐橡皮艇、应急泵车等防洪排涝应急设备;加大防洪排涝物资储备力度,增加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

市应急局

(二十六)统筹协调流域防洪调度

44

建立流域联防联控联调机制,实现跨省河流水雨工情信息共享。

市水利局、市应急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

45

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在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由“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江区政府,负责推进试点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

46

协调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督促指导重庆市推进试点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委

47

协调对接水利部支持在安排三峡后续扶持资金方面对沿江岸线生态化改造项目予以倾斜,并支持试点项目加快办理涉及长江、嘉陵江的相关涉河审批事项。

市水利局

48

协调对接交通部支持沿江码头、船舶搬迁置换和项目通航审批工作。

市交通局

49

协调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将试点工作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指导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结合现有中央预算内资金渠道给予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50

协调对接财政部指导重庆市用好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灾后恢复重的各专项资金、中央预备费等资金渠道,统筹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安排专项债券用于试点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市财政局

(二十九)加强资金筹措

51

加大试点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发挥中央资金的“一钱多用”机制,整合专项资金用于试点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试点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52

加强国开行、农发行等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十)严格督办落实

53

加强试点工作各项政策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强化对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灾后重建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三十一)做好总结评估

54

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建立跟踪评估和督促落实机制,严格督促检查,跟踪分析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试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形成改革创新模式和典型做法。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55

将《实施方案》列入城市提升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督查办督查巡查重点内容,对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市政府督查办

市级有关部门、中心城区沿江区政府

附件2

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区县

工程范围或内容

建设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一、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2个项目,总投资50.3亿元)

1

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

中心城区

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依托CIM平台开展智慧排水、智慧管网等领域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推进沙坪坝区等各区城市“物联网+智慧排水”监测管理和排水管线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市政排水主干网及泵站三维信息化数据库。

500000

市住房城乡建委

2

编制综合建设规划

中心城区

整合沿江地区的空间布局、用地功能、防洪排涝、市政交通、港口码头、传统风貌等各类专项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安排建设时序。

3000

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21个项目,总投资94.8亿元)

3

磁器口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

沙坪坝区

实施磁器口至井口段13公里岸线护岸整治工程,对低洼处建筑搬迁、功能置换,修缮加固受灾房屋,改建提升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修复人行道、护栏设施,加固整治堤防护岸,修复修缮文物及周边环境等。

173600

沙坪坝区政府

4

南滨路海棠烟雨段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

南岸区

主要包括修缮加固灾损房屋,搬迁重要建筑内易受灾电气设备,改建提升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加固整治堤防护岸,改建排水管网防倒灌设施,增设玻璃挡墙、临时防洪挡板等内容。

50000

南岸区政府

5

大溪沟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

渝中区

主要包括受灾危旧房屋搬迁,灾损房屋维修,老旧小区水电气等设施升级改建,化粪池、雨污管网、排水管网改建提升,堤防护岸加固整治,受损墙面、道路加固维修等建设内容。

1000

渝中区政府

6

受灾堤防护岸综合整治加固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摸排沿江堤岸受损情况,开展堤防护岸整治加固工作,改建不达标提防护岸、增设玻璃挡墙或折叠式防洪墙、建设生态护坡等路堤防渗工程。主要包括:①渝中区:修建长江菜园坝片区1.2公里堤防,投资约25000万元;②江北区:朝阳河和唐家沱片区岸线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约1700万元;③北碚区:蔡家滨江带岸坡、不稳定斜坡及边坡治理等整治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④巴南区:长江佛耳岩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罐子溪桥及大溪口桥整治工程,总投资约5800万元;⑤大渡口区:大滨路沿线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418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7

沿江灾损排水设施修复及管网清淤疏浚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针对沿江区域因洪水淹没导致沉降、移位的排水管网进行加固修复,清除淹没区域管网内淤泥,增设防倒灌设施。主要包括:①渝中区:长滨路、嘉滨路约20公里地下排污管道、箱涵清淤工程及排水管网修复改建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②江北区:排水管网加固修复、增设入江口防倒灌设施,总投资约500万元;③沙坪坝区:排查清淤、修复排水箱涵、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增容改建泵站箱变、控制柜及设备,总投资约3100万元;④九龙坡区:排查清淤5公里受损管网,修复1公里管网、5座泵站及1座管理用房,迁移泵站控制柜及设备,总投资约1000万元;⑤北碚区:改建党校到大众温泉沿线管网设施,总投资约1100万元;⑥渝北区:沿江雨污分流改造,迁改、扩容、新建雨水管网,总投资约2000万元;⑦南岸区:南滨路沿线14.5公里受损地下管网清淤及7个受损泵站修复,总投资约300万元;⑧巴南区:尚盟提升泵站技改、木洞河街雨污水管网清淤疏浚、麻柳嘴场镇污水管网改造等,总投资约4800万元;⑨大渡口区:排查修复及清淤受损管网,修复泵站、污水处理厂设备等,总投资约2600万元。

16000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8

沿江区域内涝积水隐患点综合整治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制定“一点一策”措施,整治沿江区域内涝积水隐患点,通过排水分区优化、管网改建、设置防倒灌设施等方式,提高沿江地区内涝防治能力。主要包括:①江北区:实施改造修复6号线大剧院门口等9个积水点,新建雨水管道、雨水口及雨水沟,总投资约1200万元;②九龙坡区:实施黄杨路三洞桥、港九支路2处积水隐患点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③沙坪坝区:推进双碑大桥下闸道等8处易涝点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④同步推进其他区内涝积水隐患点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约5300万元。

100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9

沿江低洼地污水抽排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改建提升沿江低洼地区存在洪涝安全隐患的污水提升泵站,使其防洪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主要包括:①渝中区:菜园坝片区周边管网改建工程、五一技校排水箱涵加盖工程、管网系统修复及菜园坝泵站改造等,总投资约16700万元;②江北区:7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③九龙坡区:5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181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各泵站权属单位

10

沿江地区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及改建整治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开展沿江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建立排水管理智慧平台,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改建。主要包括:①渝中区:建立排水管理智慧平台,整改4.5公里箱涵、改造3座泵站及现状截流井等,总投资约9540万元;②江北区:杨家河污水系统改建工程、郭家沱2座泵站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9600万元;③北碚区:龙凤溪片区综合管网建设,沿江地区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及管网清淤、改造和整治,总投资约15400万元;④其他区:建立排水管理智慧平台、优化和改造沿江排水管网系统(渝北区约3700万元、沙坪坝区约1800万元、南岸区约5300万元、巴南区约1000万元、九龙坡区约20000万元、大渡口区约2000万元)。

6834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11

沿江排污干管迁改(含架空干管下地迁改)与调蓄避险设施建设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沿江共14段、总长6.43公里的架空污水箱涵实施迁改,提高沿江污水箱涵抗击洪水和撞击能力,新建污水应急调蓄避险设施。

300000

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

12

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实施沿江各片区间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建设,包括新建片区级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重点结合红岩村大桥、曾家岩大桥、鹿角隧道、土主隧道等8个桥隧项目实现应急供水管线互联互通。

46000

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投集团及市城投集团

13

沿江老旧供水管网改建工程

中心城区

改建受洪水淹没影响的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更换老旧管道,拆除加固难度大的管道,迁建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

4000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

14

沿江供水设施提升改建及管网配套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主要包括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西彭水厂扩建一期工程及转供水管道建设项目、鱼嘴水厂二期工程、大滨路至华福隧道供水管道工程、江南新城供水管网二期工程以及管网配套工程等。

70000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及各权属单位

15

受损照明设施恢复改建重建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受洪水影响的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滨江路照明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包括南滨路、巴滨路、长滨路、嘉滨路、北滨路、牛滴路的66公里照明设施,以及17台变配电设施的恢复重建。

9800

市城市管理局

16

沿江城市污水处理厂防洪提标及升级改建工程

中心城区

系统评估中心城区27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采取堤防、护岸等竖向控制综合措施,提高污水厂防洪能力。主要包括:①沙坪坝区:井口污水处理厂检查井管道加固,管网及泵站清淤,架空管抱箍等配套设施修复改建,总投资约200万;②九龙坡区:建设铜罐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一期工程和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10000万;③北碚区:澄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新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投资约30000万;④巴南区:李家沱污水处理厂、赵家嘴泵站及管线建设、主管网清淤修复等,总投资约3800万;⑤同步推进大渡口等其他区污水处理厂修复改建工程,总投资约26000万。

70000

市水务资产公司、市水务集团及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17

受损环卫设施恢复重建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针对受洪水影响的公共厕所、垃圾箱、转运站、处理站以及市政环卫管理站房等环卫设施进行恢复重建、迁建,包括升级改建垃圾转运站,修复、重建或改建提升64座公厕、46座化粪池、3座垃圾中转站、4个爱心驿站、3个环卫停车场等。主要包括:①渝中区:推进公厕改造、菜园坝垃圾中转站环境提升及环卫停车场建设工程,总投资约20870万;②江北区:重建2座公厕、改建8座公厕,新建5套化粪池终端监测设备及20个果皮箱,清掏4座化粪池等,总投资约600万;③北碚区:复建2处公厕,总投资约600万;④巴南区:木洞传统风貌区生化池工程及受灾公厕修复等,总投资约100万;⑤沙坪坝区:恢复磁器口片区重建、迁建受洪水影响的公共厕所、垃圾箱、管理站房等配套设施,安装化粪池危险源在线监测系统等,总投资约1400万;⑥同步推进其他区粪池、垃圾中转站、爱心驿站、环卫停车场等环卫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000万。

25430

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卫集团及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18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理处置工程

南岸区

建设1座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码头。

6500

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卫集团、南岸区政府

19

沿江供电设施排查及提升改建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沿江洪水淹没影响区内的电力设施进行系统排查,针对开闭所、配电房、环网箱、变压器、电力排管及电缆、架空电杆等进行改建、迁建、新建,对洪灾受损、老旧不达标的设施、线缆进行更换。主要包括:①巴南区:实施巴滨路10kV电缆通道等16个项目,总投资约5900万元;②北碚区:实施10kV龙庭花园配电室等17个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③江北区:实施望江旱河1#公配迁改工程等39个项目,总投资约8100万元;④南岸区:实施南滨路龙门浩段10kV电缆通道大修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⑤沙坪坝区:实施金沙港湾A栋公用配电房工程等7个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⑥渝北区:实施悠山郡2#开闭所改造工程等39个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⑦渝中区:实施渝中10kV采博城开闭所改造工程等11个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元。

25000

市电力公司、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0

沿江地区受损燃气管线及设施设备更换改建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沿江受损地区的燃气管线进行检验检测和隐患管线、气表、表箱、燃气报警器等设施设备更换改建及加设安防、智能监控等措施。主要包括:①渝中区:系统排查受洪水淹没区域内的通信设施,推进3座CNG加气站、SCADA系统的被损设施的排查和重建;②同步推进沙坪坝等其他区部分沿江区域燃气管线及设施设备修复提升工程。

3450

重庆燃气集团、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1

沿江地区主气源管线及设施设备迁改、保护新增应急气源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沿江主气源管线及设施设备进行迁改、边坡土建整治,新增应急气源,提高供气保障。主要包括:①沙坪坝区:实施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及磁器口片区6公里108管线、井双片区2公里219管线新建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元;②巴南区:实施沿江区域调压箱(柜)迁改及鱼洞龙洲湾木洞沿江区域受损管线及设施设备更换改造,总投资约200万元;③同步推进其他区主气源管线及设施设备迁改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3000

重庆燃气集团、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2

弹子石CBD能源站隐患治理及保护工程

南岸区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耦合江水源热泵集中供冷供热。

1130

南岸区政府、燃气集团中法能源公司

23

通信设施灾后迁还建及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中心城区

开展受灾通信设施灾后迁改建及洪涝风险设施应急能力提升工作。

5260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重庆公司

三、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33个项目,总投资446.3亿元)

24

中心城区沿江受灾城镇老旧小区改建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针对101个中心城区沿江受灾城镇老旧小区,实施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小区环境及配套基础设施改建提升,推进沿江重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包括:①渝中区:涉及老旧小区28个,总投资约50000万元;②沙坪坝区:涉及老旧小区7个,总投资29810万元;实施井口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③南岸区:涉及老旧小区8个,总投资约7600万元;④巴

32678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4

中心城区沿江受灾城镇老旧小区改建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南区:涉及老旧小区13个,总投资约43100万元;实施水轮机厂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⑤大渡口区:涉及老旧小区2个,总投资约9020万元;⑥北碚区:涉及老旧小区23个,总投资约43750万元;⑦渝北区:涉及老旧小区20个,总投资约3500万元;⑧江北区:实施望江厂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约20600万元;⑨九龙坡区:实施美术公园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32678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5

中心城区沿江受灾存量危旧房改建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受损严重的危房实施征收后拆除,通过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的方式进行排危加固,更新完善水、电、气、通讯、消防等设施设备。主要包括:①渝中区:《新华日报》总馆旧址防洪排涝保护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②大渡口区:对5个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41200万元;③江北区:对郭家沱片区棚户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81930万元;④沙坪坝区:对3个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后拆除及改造提升,总投资约13690万元;⑤九龙坡区:对4个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106320万元;⑥北碚区:对2个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15440万元;⑦巴南区:对4个危旧房片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50700万元;⑧两江新区:对海洲建材公司家属区实施征收后拆除,总投资约4960万元。

31674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6

中心城区沿江受灾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及商业办公楼等治理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开展清淤、环境清理消杀和设施设备恢复工作,完善小区车库、排水排污、供水、配电、电梯等配套设施,推进小区提升改造。主要包括:①渝中区:涉及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35个,总投资约14000万元;②沙坪坝区:涉及住宅小区12个,总投资约30000万元;③南岸区:涉及住宅小区19个,总投资22000万元;④北碚区:涉及住宅小区7个,总投资约100万元;⑤江北区:涉及住宅小区7个,总投资约11000万元;⑥巴南区:沿江保障性住房维修整治、小区及车库综合提升改造,总投资约4000万元;⑦大渡口区:修复义渡古镇垮塌的围墙、房屋、挡墙等,总投资约1000万元。

821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27

菜园坝综合市场搬迁工程

渝中区

主要实施房屋拆迁和岸线整治,项目范围为菜园坝南区,水位线为184—186米,包括水果市场、塑料市场、竹木市场、长途客运站和摩配市场,占地面积395亩,房屋面积41万平方米。经营户4000余户,涉及交运集团、市公运集团、雾都公司、中兴公司等单位的房屋。

320000

渝中区政府

28

储奇门物流市场搬迁工程

渝中区

储奇门码头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水位线为183米。主要涉及码头改建和岸线综合整治。

30000

市国资委、渝中区政府

29

“两江四岸”停泊船舶专项整治

中心城区有关区

“两江四岸”范围内共181艘停泊船舶治理。

19100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30

“两江四岸”货运码头专项整治

中心城区有关区

“两江四岸”范围内共28座货运码头退出货运功能。

46000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31

全市餐饮船舶整治

中心城区有关区

共138艘餐饮船的整治工作。

400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32

朝天门码头泊位专项整治工程

渝中区

对朝天门客运泊位整合,最终布局“3+3+1”泊位。

15000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港务集团、市交运集团、渝中区政府

33

“两江四岸”度汛安全整治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涉及的码头船舶系泊系缆设施进行提档升级。

10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34

朝天门片区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渝中区

嘉陵江洪崖洞至长江长滨路段岸线,长2.7公里。加固修缮2.7公里岸线;改建提升千厮门大桥段1.25公里;搬迁1处货运码头,保留6处旅游码头;生态处理1处滨江排水口;加强在洪灾中受损的宋城墙遗址、千厮门明清城墙遗址、望龙门修缆车3处历史文物资源点的修复保护;搬迁现有地下城市规划展览馆,增白留绿;改建整治5.4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17万平方米消落带。

280000

渝中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5

渝中区长江段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渝中区

东水门大桥至长滨路篼子背段岸线,长5.6公里。新建2.2公里护岸,加固修缮3.4公里堤岸;保留储奇门码头功能,迁改兜子背码头,生态化改建码头硬质堤岸;改建3处排水口,改建整治13.6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87万平方米消落带。

119870

渝中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6

渝中区嘉陵江段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渝中区

千厮门大桥至滴水岩段岸线,长9.3公里。新建3.8公里护岸,生态化改建4.9公里堤岸;改建18处排水口;保留2处应急码头;修复保护李子坝抗战遗址公园、上清寺2处历史文物资源;打造1.2万平方米雨水花园,改建整治30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16万平方米消落带。

248600

渝中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7

北滨路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江北区

嘉陵江北滨路长安码头至长江塔子山观音寺段,长6.1公里。改建4公里护岸,生态化优化2.1公里岸线;改建排水口18处;迁改鎏嘉码头、打渔湾码头2处码头,改造硬质及高边坡岸线,建设江北嘴滩涂湿地公园,实施江北嘴大台阶生态化改造、两江三桥步道建设和山城阳台改造提升等;修缮加固东升门、保定门、问津门城墙、潮音寺4处历史文化资源;改建整治18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24万平方米消落带。

56000

江北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8

江北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江北区

包括10.8公里嘉陵江高家花园至长安码头段岸线、1.1公里长江塔山公园段岸线、2.6公里铜锣峡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及长江郭家沱段岸线。新建5.3公里护岸,加固修缮1.5公里堤岸,生态优化7.8公里堤岸;改建相国寺码头段0.54公里滨江路;改建20处排水口;迁改长安码头等4处码头,并对码头堤岸进行生态化改建;整治改建97.3万平方米消落带;修缮加固水文石刻、文峰塔等5处历史文化资源。

233100

江北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39

沙滨磁器口码头段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沙坪坝区

沙滨路清水溪至双碑大桥段岸线,长2.3公里。改建0.4公里护岸,生态化优化2公里岸线;生态化改建特钢厂码头,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改建整治3.8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17.3万平方米消落带

59000

沙坪坝区政府

40

沙坪坝区嘉陵江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沙坪坝区

沙滨路双碑大桥到滴水岩段,长7.6公里。改建1.4公里护岸,生态化优化6.2公里岸线;生态改建滨江排水口10处;改建修复羊角堡码头桥下自行车驿站;生态化改建中渡口码头、羊角堡码头2处码头;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改建整治12万平方米绿化,生态修复7万平方米消落带。

80000

沙坪坝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1

南岸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南岸区

规划黄桷沱大桥至二塘段岸线,长25公里,提升改建沿线护岸20公里,改建滨江路5公里,弹子石段拆除道路改造,治理改建排水口45处;改迁大佛寺码头、弹子石码头、海棠烟雨码头、铜元局码头4处;加强现有18.3公顷消落带修复,并对沿线受损38公顷堤岸绿地进行提升整治,在铜元局、大佛寺段新建5.8公顷湿地公园;对大佛寺黄葛古道、黄葛晚渡等4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修缮加固;推进二塘段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和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

459700

南岸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2

九龙坡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九龙坡区

长江渝中区与九龙坡区交界处至渔秋浩码头段岸线及铜罐驿落枕沿江段。新建6.1公里堤岸、治理改建排水口9处;拆除5万平方危旧居民楼、整治约5300平方九龙商铺;迁改3处码头、新建滨江道路5.6公里、修复63.7公顷消落带及提升整治11公顷受损堤岸绿地等。

374500

九龙坡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3

巴南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巴南区

长江南岸区与巴南区交界处至鱼洞老街段岸线,长18.9公里。改建4.6公里护岸,治理改建排水口7处;改建李家沱码头;清理搬迁7890平米建筑,提升整治沿线受损26.6公顷堤岸绿地,新增1.8公顷湿地公园;对鱼洞老街等临街商铺及地下车库实施防水排涝改建;修缮加固青岩寺、水轮机厂等2处历史文化保护区。

53500

巴南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4

大渡口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大渡口区

长江大滨路渔鳅浩至钓鱼嘴半岛段岸线,长10.7公里。改建6.5公里堤岸、治理提升现状20处滨江排水口;改建3处码头、修缮保护待渡亭、滑石滩石碾盘遗址、马桑溪码头遗址;修复95公顷岸线消落带,提升整治66.6公顷沿线受损堤岸绿地。

163000

大渡口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5

钓鱼嘴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大渡口区

长江大渡口区钓鱼嘴半岛至鱼洞长江大桥段岸线,长6公里。新建3.8公里防洪堤岸,清理搬迁违章建构筑物;整治17公顷边坡绿地,生态修复治理沿线52公顷滨江消落带。

140000

大渡口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46

北碚区滨江岸线生态修复及治理提升工程

北碚区

嘉陵江澄江老街至蔡家半岛北端段岸线,包括堤岸治理、公园修复、道路及综合管网改建、海绵城市建设、岸线生态修复、新增防洪设施等建设内容。

101000

北碚区政府

47

北碚区璧北河治理提升及磨滩湿地公园项目

北碚区

北河治理提升主要包括沿岸污水管网建设和生物滞留带、立体绿化及草坪、雨污水管网改建、提升设备改建;磨滩湿地公园建设范围涉及梁滩河流域沿线歇浦路至龙凤大道区域,包括沿线河流整治、道路贯通、节点打造、海绵城市、综合管网、防洪设施等建设内容。

23400

北碚区政府

48

溉澜溪清水绿岸

渝北区、江北区、两江新区

溉澜溪入江流域清淤扩容整治,完善排水系统、防止洪水倒灌、建设水质提升站、完善市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24000

市城投集团

49

桃花溪清水绿岸

九龙坡区

重塑桃花溪入江流域自然河岸,整治水体护岸,增强调蓄能力,建设流域节水补水系统,恢复和保持水系自然连通。

52500

九龙坡区政府

50

盘溪河清水绿岸

渝北区、江北区、两江新区

开展盘溪河入江流域清淤扩容整治,修复水生态,整治水体护岸,融合两岸公共空间,完善市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19800

渝北区、江北区政府及两江新区管委会

51

清水溪清水绿岸

沙坪坝区

开展清水溪入江流域清淤扩容整治工作,防止水污染,削减径流污染,有机融合周边公共空间与自然岸线。主要包括提标改建污水场站、新建改建雨污排水管、初雨调蓄池、雨水湿地3个、雨水塘,新建污水处理厂、泵站一座、水质净化站,新增在线监测点、河道信息管理系统、智慧管网检测系统等内容。

143000

沙坪坝区政府

52

凤凰溪清水绿岸

沙坪坝区

构建凤凰溪入江流域多层次城市生态绿岸,提标改建三百梯污水处理站,新建11.6公里雨、污排水管,新建5处雨水塘、2处下凹绿地、1处陂塘湿地。清淤3960立方米,岸线修复64230平方米绿地;增设3个在线水质监测点、3个流量监测点等。

14000

沙坪坝区政府

53

詹家溪清水绿岸

沙坪坝区

构建詹家溪入江流域多层次城市生态绿岸,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和水质提升工程,推进7处河道断面监测点、9处雨水排口监测等水环境监测项目。

14800

沙坪坝区政府

54

花溪河清水绿岸

巴南区

花溪河入江流域清淤扩容整治,完善排水系统,防止水污染,修复水生态,重塑自然河岸,打造沿线湿地公园。

355800

巴南区政府

55

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

巴南区

完善一品河及黄溪河入江流域排水系统,防止水污染,削减径流污染,增强排洪调蓄能力,整治水体护岸。

15100

巴南区政府

56

跳蹬河清水绿岸

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

完善跳蹬河流域岸线绿化,增强排洪调蓄能力,重塑自然河岸,整治水体护岸。

135800

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政府

四、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10个项目,总投资160.3亿元)

57

滨江交通隔离设施防护功能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增强滨江道路、桥梁、公共站点等护栏防护等级。重点包括渝中区长滨路隔离护栏修复和长江储奇门至朝天门段堤防护栏建设、巴南区滨江路防撞护栏修复工程等。

20000

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58

中心城区城市桥梁运营健康监测系统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实施嘉悦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鹅公岩长江大桥、双碑嘉陵江大桥、鱼洞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等6座跨江大桥运营健康系统监测工程。

4000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投集团

59

中心城区跨江大桥安全防护及品质提升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实施跨江大桥品质提升,主要对桥梁进行修缮,提升桥梁交通功能,包括完善车行系统、增设垂直升降梯、构建便捷步行通廊、优化安全防护等内容。

100000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投集团

60

滨江地区灾损道路及配套设施恢复重建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滨江道路受损的路面、人行道、交通工程及控制设施、绿化设施等进行系统恢复重建。主要包括:①渝中区:兜子背跨线桥改造工程、解放碑地下环道设施整改工程;牛滴路高架桥、嘉滨路沿线道路修复工程,沿江高架桥积水清理及落水管修复工程等,总投资约17200万元;②江北区:修复城墙遗址公园、北滨一路等受损边坡绿化、照明及管网设施,修复受损道路路面,新增6处灾后观测点,总投资约2200万元;③北碚区:实施G212国道井口至朝阳桥路面改建,投资约10000万元;④南岸区:对南滨路沿线交通指示灯、抓拍系统、道路指示标志、道路隔离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总投资约1000万元;⑤沙坪坝区:修复凌云路等受灾道路,维修沙滨路沿线桥梁,总投资约500万元。

30900

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61

沿江区域人行道完善提升工程

中心城区有关区

对中心城区滨江路、城市主干道沿线及核心商圈、广场公园、交通枢纽、历史文化街区等窗口地带人行道进行完善提升。主要包括:①渝中区:长滨路人行道、受损步道路面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总投资约1090万元;②沙坪坝区:实施受损人行道石板、井盖水篦子改建,总投资约180万元;③巴南区:推进鱼洞城区、巴滨路沿线人行道修复工程及融乐园外边坡人行道整治工程,总投资约480万元;④同步推进其他区沿江区域人行道完善提升工程,总投资约3250万元。

5000

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62

沿江地区山城步道建设

中心城区有关区

推进沿江地区山城步道建设,重点打通、提升滨江与腹地纵向联系的山城步道,增强滨江可达性与疏散性。主要包括:①江北区:建设鸿恩步道、江北城步道、野水沟步道等3条步道,总长约26公里,总投资约13500万元;②北碚区:实施3公里嘉陵江巡江步道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③沙坪坝区:打造16.6公里的歌乐山步道和30公里的沙磁步道,总投资约28600万元;④大渡口区:推进重钢崖线山城步道建设,总投资约16000万元。

61100

市住房城乡建委、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63

滨江地区综合交通优化及疏解能力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优化滨江腹地干道交通组织,完善滨江地区主干路系统,增强滨江地区跨江大桥分流功能。主要包括:①渝中区:推进长滨路下沉项目、长滨路高架拆除及道路改建工程、储奇门片区道路综合整治,总投资约122900;②南岸区:实施1.2公里呼归路道路工程,总投资约65000万元;③巴南区:实施云滨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5000万元;④沙坪坝区:推进磁器口、井双片区6.3公里沿江重要干道建设,总投资约40000万元。

253000

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64

南滨路东延伸段工程

南岸区

南滨路东延伸段起于规划黄桷沱大桥,止于规划木洞大桥,长28公里,双向4车道。

318400

南岸区政府

65

黄桷坪长江大桥及连接线

九龙坡区、南岸区

起于黄桷坪立交,止于二塘立交,含黄桷坪长江大桥,道路主线双向6车道。

660000

市城投集团

66

沿江轨道交通线路治理提升

中心城区有关区

修复墩柱外表面涂装、临江车站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加装跨江大桥桥墩防撞设施及墩柱水位告警装置,检测及修复建筑结构及周边坡体、管道,对2号线较场口至新山村段车辆、自动售检票、供电、站台门、电扶梯、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车场设备、建筑结构等进行大修及更新改建。

150000

重庆交通开投集团

五、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2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

67

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警平台项目

中心城区

搭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响应系统,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重点推进渝中区防汛监测预报预警和水文服务站建设、沙坪坝区水文监测预警水位标识及监控设备建设。

20000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68

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体系建设

中心城区

编制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构建两江水域应急清漂预警体系、环卫防汛应急体系、管网防洪检测体系、交通预警体系等系统的一体化建设。

23000

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区政府

合        计

7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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