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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856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1-16 发布日期 2021-01-29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府办发〔2021〕2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856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01-16
发布日期 : 2021-01-29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府办发〔202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创示范,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现事项应上尽上、渠道一网通达、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健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应用。对标“开发区事开发区办”,对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重庆经开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璧山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向国家级开发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立足企业需求,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放权精准性。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住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及时沟通对接,力争更多授权改革试点事项在重庆实施。紧密衔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度,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推动世行评价和中国评价指标双向提升,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督导机制。

(三)优化提升“渝快办”效能。优化“渝快办”平台技术架构,规范系统对接标准,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推动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融合,提升全程网办事项运行速度,持续提高可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大幅度提升运行速度和效率。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完善相关功能,大幅度提升界面友好度,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愉快,让工作人员服务更顺畅、更舒心。

(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区县部门设置的专业办事大厅,可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服务通道。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鼓励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六)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梳理发布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其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0项以上,2021年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建立“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转具体程序,细化岗位职责、资料传输、联动方式等,对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全程跟踪督办。

(七)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2021年底前实现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将国家要求在2021年以后实现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2021年4月底前推出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建立川渝两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积极扩大“跨省通办”范围。

(八)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突出质效并举,树立正确导向。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有序扩大增量,在区县已梳理报送“一件事”基础上,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第二批市级统筹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为事项网上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九)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2021年底前,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50%;区县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优化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功能。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建成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撑系统,积极引导全市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全市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2021年3月底前,调整发布本区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市级部门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区县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十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十二)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巩固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并在政策支持下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重庆自贸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十三)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清理取缔行业主管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提高网上中介超市与“渝快办”平台融合度,探索将中介服务采购嵌入行政管理部门线上业务流程,实现中介服务成果线上流转。明确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2021年底前,中介服务采购人入驻达4000家以上、年交易规模达5万宗以上。

(十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制定配套制度。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创新“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十五)鼓励探索创新。支持綦江区积极探索对招商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模拟审批”,手续完备后即时“正式审批”。支持铜梁区积极探索“免证办”“秒办”。支持合川区积极探索围绕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支持重庆高新区积极探索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鼓励其他区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县要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理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装备等保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市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区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最新改革精神的规定。市政府职转办要研究制定深化川渝合作等标准或细则,完善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各区县要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

(三)注重广集民智。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学习交流。各区县要加强政务服务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跨区域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适时总结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及时将条件成熟的改革做法向全市复制推广。

(五)强化督导落实。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加强协作,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深化全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附件: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承接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健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应用。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对标“开发区事开发区办”,对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2021年12月31日

梳理重庆经开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璧山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向国家级开发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0月31日

立足企业需求,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放权精准性。

市政府职转办、市商务委

市级有关部门、重庆自贸试验区所在区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6月30日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抓住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及时沟通对接,力争更多授权改革试点事项在重庆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紧密衔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度,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推动世行评价和中国评价指标双向提升,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加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推动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建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督导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三)优化提升“渝快办”效能

优化“渝快办”平台技术架构,规范系统对接标准,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推动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融合,打通全程网办通道,提升全程网办事项运行速度,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和办件比例。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反馈、响应及会商机制,及时分析原因、快速解决问题,大幅度提升运行速度和效率。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围绕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现实需求完善相关功能,大幅度提升界面友好度,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愉快,让工作人员服务更顺畅、更舒心。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积极推进区县依申请类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区县部门设置的专业办事大厅,可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服务通道。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鼓励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

市级有关部门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六)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

梳理发布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其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0项以上。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建立“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七)加快推进“跨省通办”

按国家要求推进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将国家要求在2021年以后实现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4月底前推出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按时序推进

建立川渝两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设。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八)做实“一件事一次办”

积极梳理存量,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有序扩大增量,在区县已梳理报送“一件事”基础上,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第二批市级统筹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为事项网上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九)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50%。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区县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

市政府职转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优化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功能。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建成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撑系统,引导全市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全市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调整发布本区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各区县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3月31日

市级部门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区县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40%以上。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十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市水利

持续推进

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委

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十二)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

巩固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并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重庆自贸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市商务委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十三)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

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政府职转办、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4月30日

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政府职转办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清理取缔行业主管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明确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级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提高网上中介超市与“渝快办”平台融合度,探索将中介服务采购嵌入行政管理部门线上业务流程,实现中介服务成果线上流转。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定期统计发布、反馈各区县采购人入驻情况和中介服务事项采购明细。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十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制定配套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

市级有关部门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创新“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十五)鼓励探索创新

支持綦江区积极探索对招商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模拟审批”,手续完备后即时“正式审批”。

綦江区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支持铜梁区积极探索“免证办”“秒办”。

铜梁区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支持合川区积极探索围绕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合川区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支持重庆高新区积极探索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31日

鼓励其他区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

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各区县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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