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190 | 主题分类 : | 文秘工作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20-11-04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0〕43号 | 发布日期 : | 2020-11-11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190 |
主题分类 : | 文秘工作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20-11-04 |
发布日期 : | 2020-11-1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0〕43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的批复
渝府〔2020〕43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的请示》(渝民文〔2020〕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请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调整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二)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向市政府提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五)督促、检查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18个部门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级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市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建立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2
重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明清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游贤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步新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 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勇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詹成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邓 睿 市教委副主任
石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谭书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 立 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
李建勋 市司法局副局长
祝轻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卢鹏飞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忠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 林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 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长武 市扶贫办副主任
仲姝婕 市医保局副局长
谢晓曦 市妇联副主席
谭正萱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梅梅 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