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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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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的建议》(第0869号)收悉。经与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情况

按照全市“三个一批”改革要求,我市积极推动“构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大市场’衔接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着力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市场机制,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孵化机制。

(一)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试用期试点。市科技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试用期试点方案》,遴选重庆大学、市科技研究院等20家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累计赋权转化知识产权391项,转化合同金额4.1亿元,促成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如重庆理工大学“纳米位移测量技术”37项专利作价1亿元,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联合成立新公司进行研发与生产,解决了高档数控机床领域高精密位置检测等“卡脖子”问题。市科技研究院制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推动“乡村全域旅游融合服务平台研发与示范”等成果赋权转化落地。

(二)研究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政策。2023年12月,我局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起草并印发了《重庆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渝科局发〔2023〕149号),提出了开展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的举措,从扩大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入手,开展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改革,探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形成的资产单列管理,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处置,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三)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通知要求,市国资委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际,推荐重庆化医集团所属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乙烯—马来酸酐交替共聚物新产品”科技成果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

(四)启动建设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指导研究制定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建设方案,已完成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公司注册,组建核心团队,完成部门设置,启动科技成果汇交系统开发。目前,已汇交高质量科技成果100余项,对接调研95家企业,挖掘搜集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需求61项。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你的宝贵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审计局等部门,加快探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形成的资产单列管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价、处置及转化审批、备案、考核等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二)开展科技成果“以权代股”改革试点。我局将会同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遴选市科技研究院等单位开展试点,将知识产权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授权给成果完成人(团队),推动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培育增值,实现以科技成果收益权代替股权,促进科技成果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

(三)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无形资产财务记账规则。我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相关制度研究,提出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快打通我市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支撑机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市技术转移研究院打造集“战略研究、成果汇聚、转化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企业孵化培育平台,开发上线“成果快转”数字化系统,支持市技术转移研究院积极探索科技成果代管和股权代持,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市场”。

此答复函已经明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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