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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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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金融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建议》(第0647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金融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情况

近年来,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我市不断推进科技金融改革,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发展,助力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促成技术转移项目1800余项、金额9亿余元,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865.1亿元、同比增长37.2%。累计赋权转化知识产权391项,转化合同金额4.1亿元。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2023年,对新获批的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600万元,完成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工作,17家获评“优秀”,42家获评“良好”,给予600万元奖励。启动建设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着力打造金凤科创园、明月湖国际智能产业科创基地,提质发展大学科技园和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力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联合体,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组升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市财政累计安排3亿元,支持打造“研究院+产业园+基金”中小企业生成生态体系。累计支持企业建立独立法人研究院36家,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9家,设立24支投资基金、总规模达550亿元。支持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建成电子产品研发中试基地,重庆理工大学建成汽车动力传动系统和电控系统检测中心,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建有汽车电子专用中试熟化线。

(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加快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以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债权融资模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已促成合作银行累计为12535家(次)科技型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17.2亿元,引导发放商业贷款148.1亿元。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加强科技、产业、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衔接。目前,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累计支持项目65个,投入财政资金超0.8亿元,带动重大装备新产品销售超700台(套),销售金额超40亿元。

(三)构建科创投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设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种子、天使、风投、产业等政府引导基金,初步建立起从支持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到产业化的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体系。种子引导基金累计设立46支子基金,支持项目821个、支持金额2.98亿元。天使、风险、产业投资三支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累计组建科创参股子基金76支,总规模63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04亿元,投资项目1276个、投资金额446.13亿元。其中,天使引导基金联合渝中区和璧山区国有资本组建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启动运行以来,投资项目7个、金额2.9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投资支持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探索后补助机制。一是启动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备案建设,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利用现有设施设备资源提供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服务,探索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予以奖补支持。二是支持市技术转移研究院打造集“战略研究、成果汇聚、转化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企业孵化培育平台,加快开发上线“成果快转”数字化系统,支持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开展科技成果代管和股权代持,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市场”。

(二)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支持首台(套)示范应用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相关创新保险,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优化调整种子基金运行机制,建立种子基金投资容错机制,允许种子基金在整个投资周期出现一定比例的损失,分担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三是优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运行机制,调整政银风险分担比例,促进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良性循环。四是探索推进“政银联动服务企业创新”改革试点,基于“数字底座”和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形成白名单企业并与银行共享,为企业增信,助力企业降低获贷成本,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

(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充分发挥40亿元规模渝深科创母基金作用,采用母子基金模式加快围绕科技创新产业的相关赛道开展投资。二是搭建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完善种子基金投资项目与天使、风险资本的衔接机制,更好发挥重庆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三是继续落实《关于激励私募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规定,对于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满一年的,按照投资金额1%给予私募基金管理人奖励,引导更多创投机构来渝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投资。

此答复函已经明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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