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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1-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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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快递小哥停车难的建议》(第09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市交通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由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各区县按照职责分工,从企业安全生产、快递末端服务车辆包容性管理、快递员行业维护服务阵地建设和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等方面着手,制定了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的九项重点任务措施。2022年,团市委针对快递小哥“停车难”问题,动员各级团组织整合多方资源,在商圈内、小区外等区域,增设爱心停车位1500余个;市城市管理局在商圈、居民聚集区等重点路段建成劳动者港湾363座,为外卖小哥等户外劳动者提供手机充电、饮用水等便捷服务。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执法部门采取了最大限度的包容。截至目前,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未曾对临时占道停车的快递车辆实施过处罚。

近年来,我局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在配建及公共停车泊位不足的局部区域和路段,由属地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在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承载力和周边环境后,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全市备案登记及公示的路内停车点3434个、停车泊位18.65万个(占比4.13%)。其中,人行道路内停车点999个、停车泊位4.66万个(占比24.99%),车行道路内停车点2336个、停车泊位12.65万个(占比67.83%),人行道车行道混停路内停车点99个、停车泊位1.34万个(占比7.18%);路内免费停车点1122个、停车泊位6.14万个(占比32.92%)。

针对您提出“科学规范设置快递车辆专用停车位”的建议,我们与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停车位可以根据条件和需要尽可能多设,但要保障其“专用”有较大难度。据了解,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试点针对特殊群体、快递、外卖的停车需求,划设无障碍停车位和快递、外卖专用停车位,但由于缺乏管理手段和执法依据等原因,专用停车位没有真正实现“专用”,试点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在停车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区县根据各地停车需求(包括快递车辆等),在有条件的城市公共空间设置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单位(机关、学校、工厂、医院等)、社区、商圈等尽可能设置便于快递员临停的车位,尽力保障快递车辆的便捷、有序停放,不断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仍然给予快递车辆最大限度的包容,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在正在推进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立法中,将综合考虑各类停车需求,从停车场规划建设、停车位设置和停车管理等多方面着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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