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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热点问答来啦→

发布时间:2026-01-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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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用人单位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正在申报中,3月底前需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准确与否,直接影响职工的养老、医保等待遇。一起来看更多相关热点问题——

01 这些收入需要具体判断

1.国家奖励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单位员工获得的国家奖励应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一

是由上级出奖励政策、规定奖金额度,单位根据政策自行组织评选和发放,或由上级拨付经费、本单位自行进行分配的,则奖励金额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情况二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发放奖励金额和发放对象均不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则发放的奖金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2.旅游费、保险费、餐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不应计入工资总额。

3.差旅补助、差旅津贴、差旅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差旅补助、差旅津贴、差旅补贴,在实际执行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该补助是福利货币化后,按不同职位等级、定期随工资一起发放至个人手中且可以随意支配的,则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上述补助并非定期发放到员工个人手中,而是出差时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的差旅相关支出,则不需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4.福利费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中规定,单位一次性或按月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如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因此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福利费以及实物福利是否纳入工资总额统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02 这些收入无需纳入

1.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否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在标准额度内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仍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2.病残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发放,无论资金来源、发放形式或发放名目,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病残津贴,并非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应计入工资统计。

3.病假、事假后扣发的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工资总额为用工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包括因病假、事假等情况产生的扣款。因此,工资总额应以实际发放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为依据进行计算和填报。

03 其他热点问答

1.社保缴费基数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

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文件依据是《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 号)指出,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规定,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在网站上对工资总额的答复,也是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2.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也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以及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预发的工资性补贴计入哪个月?

根据现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工资总额应按实际发放时间填报,但预发工资应填报在应发月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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