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与大家密切相关的重庆居民医保政策迎来调整,提高了报销比例。今天为大家带来这个与每个参保人都有关的实用“干货”——最新重庆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和大额(大病)保险基金是一起直接结算的。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标准
未成年人住院,在同档居民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基础上,上浮5%。
备注: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4万7千元;居民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职工医保多次住院情况
职工医保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举例:王先生2019年3月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是880元,5月第2次住院起付线就是792元,第5次及以后(当年)住院都是620元的起付线。
如果王先生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第2次是在二级医院住院,第2次住院的起付线是396元(440-440*10%=396)。
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
14460元/人·年为2020年标准
上表中的自付费用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再由参保人员负责支付的费用。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示例
举例:李先生作为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自付费用3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费用为:(30000-14460)*60%=9324元
同时,还有一点大家需要注意,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住院有不同的报销标准:
大学生报销政策
友情提醒:住院按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的,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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