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由国务院制定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于9月1日起施行。9月2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培训视频会议,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支付条例》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结算、公示拖欠款项信息、建立健全投诉和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迟延支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支付条例》的制定,是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支付条例》的落实,将建立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投诉,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平台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培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设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已经开通受理热线、建立投诉服务平台,并在委办事大厅设有投诉窗口,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和咨询投诉邮箱wq@cqsme.cn、投诉咨询电话023-6751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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