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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巫山消落区土地违规耕种首次清零

发布时间:2021-11-11 16:31
发布时间:2021-11-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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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官在巡河。通讯员 赵月兰 摄

“以前这片消落带上种满了庄稼,现在村民们已自觉进行了清理。”11月10日,巫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丁玉洪在现场回访时,对大宁河双龙镇天鹅村段消落带的变化,颇为满意。据悉,今年以来,巫山县启动三峡库区消落区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依托“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在长江(巫山段)流域共清理消落区种植面积114亩,全县消落区土地违规耕种首次清零。

三峡库区消落区是指海拔145米至175米垂直高差30米范围内,介于水域生态系统和陆域生态系统之间的湿地生态系统,该区域是保护长江水域环境的重要生态屏障。然而,今年4月,丁玉洪巡查时发现,在长江支流大宁河大昌段消落区,存在村民占用消落区土地种植农作物的情况。

巫山地处大巴山脉,耕地少,林地多,以天鹅村为例,全村耕地面积还不足三分之一。“由于土地资源短缺, 每年春季库区水位降至160米后,村民们便会在 消落区栽种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天鹅村村支书刘朝静告诉记者。

▲生态检察官向农户宣传政策。通讯员 赵月兰 摄

发现问题后,丁玉洪第一时间反馈给巫山县检察院。该院联合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一同开展调查,发现大宁河大昌段沿线共有71户农户在消落区种植农作物,共计63亩,均存在使用农药、化肥等现象,造成水体污染。随后该检察院分别向巫山县水利局及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水利局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属地政府、农业农村委、海事部门等开展全域巡查、宣传、清理等工作。

“生态检察官的提前介入, 打破了各行政部门间的制度藩篱,通过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对长江上游和三峡腹心生态,形成了系统性的立体司法保护。”巫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6月,丁玉洪在督察整改情况时又发现,一些村民存在意识薄弱,不愿自行清理的情况。“为此,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田间院坝,向种植户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消落区管理宣传手册等,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丁玉洪说。

天鹅村村民李世安便是第一批自行清理违规耕种的村民。他家离大宁河不远,过去他在消落带上栽种了3亩玉米,水位涨至175米后,留在消落区里的玉米秸秆就变成了漂浮物,顺江而下,对长江生态造成破坏。李世安说,如今,消落区违规耕种已全面清理,村里还在175米以上的区域栽种了脆李、蜜柚、杨梅等经济作物,不少村民实现了生态增收。

据悉,今年以来,巫山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消落带种植、污水直排,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社会治理类建议2件,开展案件磋商4件。“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峡库区库岸综合整治、消落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巫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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