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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发展类(共28条)

发布时间:2022-05-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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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零售企业在我市开设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并根据其经济贡献、注册到位资本、落户年限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重点消费品品牌生产企业利用媒介渠道开展品牌集中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2.支持线上线下消费。鼓励“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经营模式,支持“直播带货”等线上业态发展,推动生产企业运用新业态扩展市场渠道,做大网络零售规模。打造“线上智博会”等展会,建设西洽会“线上展厅”,推动“柑橘节”“橙博会”等产销类展会上线。策划围绕民生消费品为重点的消费活动。

3.强化成渝两地协同消费。搭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旅文推广联盟,充分发挥成渝两地商旅文特色资源优势,举办双城联动惠民消费宣传推广活动,共同打造巴蜀商旅文精品游览线路、消费品牌,促进双城景区、商圈、特色商业街融合互动、交流合作,提升成渝两地协同消费影响力、集聚力。

4.支持旅游业营销。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市旅游业全面复苏。

5.激活夜间经济消费。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加快发展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推动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采取“上云”模式预约、错峰开放。鼓励核心商圈(商家)、影院剧场、精品书店、文博场馆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发放惠民消费券。开展夜经济主题消费活动,持续提升夜间消费品质,打造“重庆味、国际范”的不夜之城。

6.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指引,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7.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打造“线上智博会”“线上西洽会”等展会,推动柑橘节、橙博会等产销类展会上线。支持汽车、日用消费品、副食品等行业大力发展“直播带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社区团购+集中配送”“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新发展模式进行经营。推进旅游企业和旅游电商合作,积极开发移动端APP、PC端电商销售平台等,提升全方位线上线下精准营销服务水平,探索发展去中心化电商。

8.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开展线上房交会,在条件允许时恢复线下房交会。

9.支持服务业普惠性、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纾困一揽子措施。

10.加快推进全市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帮助企业协调用地等相关前期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光伏项目开工建设;指导电网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实施方案,促进全市清洁能源消纳。

11.制定我市煤电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加快外电入渝通道和支撑性保障电源规划建设,协助项目尽快取得用电、环保等要件,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

12.制定我市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整合各项政策工具,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

13.落实国家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一批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申报国家制造业发展和产业基础再造等专项,加快推动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区县申报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14.聚焦33条重点产业链,分链条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实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培育评定一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5.推动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对航运企业使用新建长度130米标准化船舶的,按照《重庆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奖励。

16.建立全市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完善5G通信网建设标准体系,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相关专项;用好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2022年推动建设10个智能工厂和100个数字化车间,建设10个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

17.制定我市北斗导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在汽车装备、移动通信设备等领域推动北斗系统规模化应用和智慧城市试点;依托重点企业和单位,争取国家相关专项支持。

18.落实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建设;支持数据中心绿色高效用能,对同时满足符合我市相关规划布局,纳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的国家枢纽节点且PUE值(电能利用效率)≤1.25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可由市级统筹支持部分的项目能耗。

19.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20.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金融服务领域的运用,针对性提供在线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和布局重点市场海外仓,在企业海外仓租赁、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全球开户、货押融资、内保外贷、租赁保函等针对性产品和服务。

21.稳定中欧班列开行,为企业提供高效安全向西通道,加大本地客户及重点客户支持力度,健全舱位分配机制,加大高品质回程货源挖掘,支持拓展适运货品“运贸一体化”业务;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产业协作,提升“多程转关”通关便利水平,通过协调降费让利、下浮运价,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落实沪渝直达快线航线奖补等政策,加强协调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鼓励中小微外贸企业向航运企业直接订舱;加强口岸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2.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建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机制,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的问题,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

23.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等证明,申办有效期2至5年的居留许可;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外国人,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外籍人员及其家属办理来华工作许可的各类业务,实行全流程网办;针对外国高端人才设立“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24.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减免税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在渝设立研发中心,对符合我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支持要求的外资研发机构,可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25.支持在渝外资制造业增资扩股、技术改造和强链补链,策划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向国家争取外资鼓励条目,将我市更多特色主导产业纳入国家外资鼓励范围;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26.推行“渝快办”网上办理,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7.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28.支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收购本地猪肉进行精深加工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场倒挂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当日现货价格为基准)50%的比例给予补助。该政策执行至2022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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