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综合性政策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3-12 |
标 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府办发〔202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性政策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03-12 | ||
标 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府办发〔2022〕34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对接国家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加快推动我市“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做好滚动试点,积极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全渝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三、推进“跨省通办”。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发布“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进一步拓展主城都市区与成都市通办事项,助推“双核”引领相向发展。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国办发〔2022〕2号),编制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我市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推动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推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试点成果,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构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全面实现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丰富“住、业、游、乐、购”等数字生活场景,完善法人专区、建设企业服务专栏等,提升“渝快办”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加快“渝快办”平台移动端建设,原则上市级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均应纳入“渝快办”平台一体联动、同源管理,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实现水电气讯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完善“渝快办”平台运行维护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便利性。优化网上办事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供更加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签名印章系统,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动市级部门业务系统电子归档功能建设,深入推进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优化“渝快办”平台“政策直通车”服务专区,推进“E企惠”等惠企服务系统建设,对企业和政策分类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应享尽享、免申即享。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推进承诺制信任审批。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有序推进向永川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和其他重点发展区域放权。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强化依法依规、需求导向、能力匹配、应放尽放和全程监管,制定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提升放权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依法赋予开发区有关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建立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优化检测流程和材料,增加车检服务供给。
十二、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渝快码”。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缴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新增公民婚育、义务教育入学、公民退休、军人退役、公民身后、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助残扶残、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灵活就业、企业准营、员工招聘、证照并联注销等“一件事”套餐。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对现有“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市级“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紧密对接国家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完善我市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扩大“无证明城市”试点成果,推动证明“免提交”。新增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推行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要求,新增一批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鼓励市级部门向自助机授权开放接口,支持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基层单位政务服务队伍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推进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挂职学习。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支持各政务服务中心互评互学互鉴。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并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建立市级部门指导责任清单,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提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十八、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紧密对接国家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加快推动我市“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做好滚动试点,积极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深化“全渝通办” |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三、推进“跨省通办” |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发布“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9月底前实现“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通办 | |
进一步拓展主城都市区与成都市通办事项,助推“双核”引领相向发展。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
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
市政府办公厅 |
—— |
2022年4月前市级完成,6月前区县完成 |
对我市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推动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
市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
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推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试点成果,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
潼南区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构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级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 |
全面实现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 |
涪陵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铜梁区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丰富“住、业、游、乐、购”等数字生活场景,完善法人专区、建设企业服务专栏等,提升“渝快办”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开州区政府 |
2022年12月前 | |
加快“渝快办”平台移动端建设,原则上市级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均应纳入“渝快办”平台一体联动、同源管理,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实现水电气讯报装、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完善“渝快办”平台运行维护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便利性。 |
市政府办公厅 |
—— |
持续推进 | |
优化网上办事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供更加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
各区县政府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
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 |
市大数据发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 |
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制发和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
市卫生健康委 |
—— |
2022年10月前 | |
推动死亡证明(正常死亡)、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电子证照制发和在“公民身后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
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
—— |
2022年10月前 | |
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签名印章系统,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动市级部门业务系统电子归档功能建设,深入推进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
市政府办公厅、市档案馆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建设单套电子档案系统,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文件资料自动归档、文件数据结构化保持、审批服务档案验真。 |
江津区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2022年3月前建立数据推送机制,工作持续推进 |
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
市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2022年12月前 | |
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 |
市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重庆市税务局 |
—— |
持续推进 | |
优化“渝快办”平台“政策直通车”服务专区,推进“E企惠”等惠企服务系统建设,对企业和政策分类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
市政府办公厅,九龙坡区、巴南区、江津区、大足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 |
永川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2022年12月前 | |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进承诺制信任审批。 |
綦江区、铜梁区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 |
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有序推进向永川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和其他重点发展区域放权。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 |
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强化依法依规、需求导向、能力匹配、应放尽放和全程监管,制定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提升放权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前建立规范,工作持续推进 | |
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
2022年8月前完成自查,工作持续推进 | |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
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 |
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建立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
市级有关部门 |
—— |
2022年6月前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
各区县政府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 |
各区县政府 |
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 |
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
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优化检测流程和材料,增加车检服务供给。 |
市公安局,大渡口区政府 |
有关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十二、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 |
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渝快码”。 |
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社保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缴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 |
市政府办公厅,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有关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 |
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新增一批“一件事”套餐。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区县政府 |
2022年10月前 | |
公民婚育一件事。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
2022年10月前 | |
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 |
市教委,璧山区政府 |
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8月前 | |
公民退休一件事。 |
市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医保局 |
2022年10月前 | |
军人退役一件事。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隆区政府 |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
2022年10月前 | |
公民身后一件事。 |
市民政局,涪陵区、璧山区政府 |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
2022年10月前 | |
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綦江区政府 |
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 |
2022年10月前 | |
助残扶残一件事。 |
市民政局,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
2022年10月前 |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沙坪坝区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
市科技局 |
2022年5月前 | |
人才服务一件事。 |
沙坪坝区政府 |
—— |
2022年10月前 | |
灵活就业一件事。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 |
2022年10月前 | |
企业准营一件事。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
2022年10月前 | |
员工招聘一件事。 |
市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政府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医保局 |
2022年10月前 | |
证照并联注销一件事。 |
荣昌区政府 |
—— |
2022年10月前 | |
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 | |
对现有市级“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区县政府 |
2022年10月前 | |
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程网办)。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
2022年4月前 | |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
紧密对接国家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完善我市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
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扩大“无证明城市”试点成果,推动证明“免提交”。 |
南岸区、北碚区、江津区、永川区、铜梁区、云阳县政府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新增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推行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 |
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要求,新增一批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
市司法局 |
各区县政府 |
2022年12月前 | |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
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 |
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
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 |
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区县政府 |
2022年8月前 | |
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鼓励市级部门向自助机授权开放接口,支持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 |
市级有关部门 |
有关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
有关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
加强基层单位政务服务队伍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推进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挂职学习,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支持各政务服务中心互评互学互鉴。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 |
江北区、北碚区、江津区、綦江区政府等有关区县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
—— |
持续推进 | |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建立市级部门指导责任清单,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十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在政务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咨询台设置可以引导群众拨打“12345”的标识标牌。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 |
各区县政府 |
——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
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提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 |
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区县政府 |
持续推进 | |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
十八、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 |
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
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
——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