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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执行合同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1-13
标  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高法办〔2019〕106号 发布日期: 2019-12-25
主题分类: 执行合同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1-13
标  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高法办〔2019〕106号
发布日期: 2019-12-25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

强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工作的通知

渝高法办〔2019〕106号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定(试行)》(渝高法〔2019〕167号),更好地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实行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估指标体系中,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是“执行合同”项下的一项重要指标。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强力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公正高效。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移动微法院”、“重庆易法院”手机APP以及金融、知识产权类案智审平台等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原则上不需要进行任何纸质版形式的跟进。

二是对经审核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网上立案申请,立案部门应在决定立案受理的同时,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向申请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对网上立案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系统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确实不能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完成补正的,可通知其到窗口办理。

三是对决定立案受理的网上立案案件,立案部门应在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后,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将案件移送民商事审判部门办理。民商事审判部门应以网上办案系统收到的材料为基础开展庭审准备。确需联系当事人补充诉讼材料的,应尽可能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切实减少当事人跑腿诉累。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优化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立案环节,重点完善当事人身份认证和材料上传功能,方便当事人网上申请立案。审核环节,重点完善智能审核和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系统,提升立案审核效率。案件审理环节,重点完善自动归目、左看右办等智能审判功能,方便法官办案。材料流转环节,重点完善网上联系法官和材料提交系统,方便当事人提交材料。

二是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把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纳入中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办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巡查机制,通过网络巡查、电话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案件无纸化办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要求,违规要求当事人在立案环节提交纸质材料,引发群众投诉,引发负面舆情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是提升装备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对网上立案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的日常运维责任,及时妥善处理网上系统运行中的故障和问题,确保不因系统运维不到位影响网上立案案件无纸化办理。结合实际研发网上立案案件无纸化办理的新型功能模块,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提供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当事人和法官对网上立案案件无纸化办理工作的需求。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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