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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23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5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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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各位成员: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在此之前,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市政府及财政、税务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开源挖潜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着力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财政体制改革还需深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部分区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和“三保”压力大。这些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收入预算符合经济发展预期,支出安排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突出了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符合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是改革攻坚突破的奋斗之年,做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与财力保障,助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围绕经济稳进增效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任务,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增强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支撑体系,着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切实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数字重庆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的协同,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壮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完善财政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激发消费潜能。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更加清晰界定市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市与区县的收入划分格局。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增强区县财政统筹平衡能力。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优化开发区财税扶持政策,增强市级重点开发区造血能力和发展能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收益上交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规范有序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

(三)持续改进预算管理,健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持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增强预算控制和约束。优化税费征管服务,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压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推动“财政智管”应用上线,着力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落实“三保”分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加强对区县财政运行情况监控,持续跟踪“重点关注区县”的财力和库款情况,加强资金调度,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区县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应急周转金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落实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结余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强化基金运行监测,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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