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暨示范试点总结会在四川广安召开。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暨示范试点总结会在四川广安召开。华龙网记者 伊永军 摄
本次会议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会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举办,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具体承办。
会上,发布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协作办法》)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取证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取证规则》)2项制度性成果。
《协作办法》共5章27条,主要明确了跨区域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则及发生管辖争议时的处理方式;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拦截协查、联合检查、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督促处罚决定执行、违法行为抄告等执法协助的形式和程序。
《取证规则》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取证通用规范,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明确证据的概念及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建立川渝跨地区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川渝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可以跨区域商请异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综合执法机构协助调查取证。明确了跨区域调查取证的内容、程序等要求。
会上表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突出单位。华龙网记者 伊永军 摄
会上,还表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
会上表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突出个人。华龙网记者 伊永军 摄
据介绍,2023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成渝地区作为全国五个试点示范区域之一,要求推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切实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川渝两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在积极推动政策制度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创新建立了一批新制度新机制,形成了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不断推动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提档升级,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努力为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贡献川渝力量。
具体表现为:
2023年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明确了22项协作机制;修订统一了30项裁量基准;共同出台了轻微免罚等“五张清单”72项标准,累计免罚600余件,免罚金额120余万元。联合开展了“卫路”“提质”“净航”等专项行动,打击跨区域违法案件900余起。两地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更多企业选择落地川渝、投资川渝、兴业川渝。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聚焦“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交流互动机制、全域强化执法协作联动、有效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共同推进素质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的执法协作,为促进川渝两地交通运输融合发展,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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