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经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快速验放,顺利通关——这是自《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药食同源商品,也是内陆地区首次落地该项改革试点举措。
药食同源商品是指兼具食用与药用双重属性的商品,主要包含丁香、小茴香、黄芪等中药材。以往这些商品只能以中药材名义进口,需要先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药品企业。此次改革试点方案落地后,试点企业只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明确企业进口的中药材为食用,并且符合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的准入要求,即可顺利通关。
首个“吃螃蟹”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批藏红花的通关非常快,综合成本也节省了不少。香辛料是重庆火锅底料等特色食品提味增香的关键原料,也是药食同源商品的主力军。他们还在对接海外优质资源,计划扩大小茴香、肉豆蔻等辛香料进口。据测算,在试点政策的支持下,企业预计每年可以节省成本超30万元。
渝州海关副关长韩向成介绍,海关与商务委、药监局等部门加强联系配合,联合构建了“备案+证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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