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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机有补贴 重庆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7 07:39
发布时间:2024-11-17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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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华龙网记者 冯珊 摄

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补贴种类包括21个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农机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方案规定,我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

其中,补贴种类范围含21个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农机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

根据方案要求,除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在补贴兑付上,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探索建立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的新机制,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据悉,自2018年以来,重庆市累计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6.08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586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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