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十八梯传统风貌区精心打造的夜景灯饰。(摄于2021年9月29日)首席记者 龙帆 摄/视觉重庆
9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将全面保护市域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传统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地段、历史名园、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共同构成的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为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重庆将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根据《实施意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重庆将整体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景观视廊、街巷肌理、重要节点、山水人文环境和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巴渝场镇空间布局方式和传统山地建筑营建手法,延续原有社会网络和生产生活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加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同时,重庆还将保护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主题遗产,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保护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现状大树老树及其生境,保护人文景观、自然文化景观等,凸显巴渝地区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老字号,传唱巴渝诗词歌赋,收集整理口述历史,编撰出版文化典籍,全面传承巴渝优秀历史文化。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不仅要保护历史地段、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类型历史文化资源,还要把见证新中国成立及发展历程、改革开放的代表性遗存以及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保留下来,并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分级落实重点任务。
张睿表示,关于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拆除管控,禁止大拆大建,不强制搬迁居民村民,保护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老建筑、古民居,采用“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整治方式和“绣花”等微改造方式,补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多措并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近期,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城市更新和土地储备,继续常态化推进资源的调查申报评定,组织指导酉阳、大足等有条件的区县申报市级历史文化名城。聚焦渝中母城,突出两江四岸核心区的传统风貌特征,加快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等精品项目,让更多的历史文化名镇、街区、传统风貌区及历史建筑活在当下、服务当代,不断提升“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颜值和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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