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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全市将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21-07-20 06:05
发布时间:2021-07-20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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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市医保局通报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8月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上线准备期间会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据了解,今年6月1日,我市率先在万盛经开区上线试运行新平台,试运行期间各项工作平稳,参保人医保服务体验感明显增强。

按照工作计划,我市将于8月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新平台,7月30日(星期五)18时—8月4日(星期三)0时,将停机切换新老医保信息系统。8月4日0时起全面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

7月25日(星期日)0时起,暂停参保人使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渝快办”App等网上渠道办理医保服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办理新增、注销及信息变更等业务;医保部门暂停办理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

7月30日(星期五)18时起,医保部门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特病办理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在上线准备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手工接件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受理、登记,确保参保人业务办理不受较大影响,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处理。

市内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怎么办?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或门诊购药,需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定点医药机构做自费转医保结算。已办理慢特病的我市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内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对于跨省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外异地就医购药,需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社保卡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在重庆住院的外省参保人,由医院在原医保系统办理转自费,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在市外住院的重庆参保人,7月30日(星期五)18点至8月4日(星期三)0点之间不能办理结算,可在新平台上线后进行结算。

上线准备期间,不能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先行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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