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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减税 33条措施支持重庆"一老一小"服务业
 发布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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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服务业问题。日前,《重庆市贯彻〈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细化了33条支持政策。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截图。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简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享受房租、税费减免、社会保障、金融等支持。

房租减免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自2022年9月1日起,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12月31日。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养老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水平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同时,鼓励各区县探索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物业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委托专业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经营。

探索允许盘活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税费减免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社会保险支持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自2022年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金融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养老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等。

此外,其他支持还包括:

●鼓励各区县优先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导运营能力强的机构参与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和运营;

●鼓励餐饮企业为不具备餐饮自制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

●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探索新业态、发展新模式,如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

《工作方案》明确,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申请条件和实施路径,及时给予指导支持。各区县要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对需要申报的相关政策,要开辟“绿色通道”,畅通企业线上咨询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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