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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江津区一商户擅自设置户外招牌
留言时间 2025-12-16
留言摘要 江津区一商户在双福街道金科集美郡小区附近临街的墙上,擅自设置户外招牌。
答复日期 2025-12-19
答复内容 经现场核实,该商户未经许可,擅自设置1块面积约8平方米的户外招牌,违反了《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津区双福街道向该商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商户现已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招牌。
答复单位 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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