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南岸区某小区游泳池无证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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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4-07-16 |
留言摘要 | 南岸区弹子石新街某小区游泳池未办理卫生许可证,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
答复日期 | 2024-07-29 |
答复内容 | 经现场检查,该游泳场所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违反相关规定。针对该游泳场所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问题,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已立案调查,拟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针对该游泳场所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的问题,南岸区文化旅游委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目前,涉事游泳场所已停业,正准备资料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答复单位 | 南岸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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