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金向生态区倾斜。将渝东南、渝东北生态发展区农村连片整治市级补助比例由20%提至40%。二是调整污水处理补助方式。将原补助污水处理厂建设转变为对建成投入运行给予补助。三是差别化补助湖库污染治理。按库容大小给予50-600万元不等的补助,结合湖库整治效果及与次级河流治理的关联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索 引 号: | 009276548/2014-00118 | 信息分类名称: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资金分配/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4-12-26 | 发布日期: | 2014-12-26 |
名 称: | 市财政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 ||||
文 号: | -- | 主 题 词: | 生态、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