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右上角 选择浏览器打开

(欢迎您)注销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1-01-08 09:24
发布时间:2021-01-08 09:24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生活垃圾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抓手。在立法方面,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上位法规定相对原则和宏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足。我市现有生活垃圾管理规范以政府规章为主,法律效力位阶较低,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律保障力度有限。存在多头管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理薄弱、生活垃圾管理规划、投放、收运和处置不规范、公民分类意识不强等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报送市政府审查。

市司法局在立法审查中书面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意见,各生活垃圾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意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市级部门、区县(自治县)政府、社会公众意见70条,采纳43条,不采纳27条意见,并就是否采纳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