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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0-08-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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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陈敏尔书记在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相关问题的地方立法,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制度。”唐良智市长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兑现政府承诺,全力抓好政策落实,绝不让好政策‘悬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中央深改委先后审议通过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科研诚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系列重要文件,为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指明了方向。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列为2020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同时,《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将其列为需提请市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

市司法局在立法审查过程中书面征求了市纪委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等市委工作机关发展改革委23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13个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招商投资局等6个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等6个社会团体重庆社科院重庆市国安局等12个中央在于直属机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联合信用征信股份有限公司17家公司企业,重庆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等协会、商会的意见,并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部门、区县、公司企业、公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426条,并逐条研究采纳244。《条例(草案)》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9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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